我省遵义市、福泉市入选第三批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典型
我省遵义市,福泉市积极推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因工作扎实、亮点突出、成效明显、具有引领作用,成功入选第三批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典型经验交流单位。
遵义市积极围绕组织清产核资、成员确认、量化股份、集体经济组织组建、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多种形式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六个方面开展工作,巩固并扩大改革成果,激发内生动力,助推全市农业农村经济全面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全面完成镇、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及系统录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率达100%;完成集体经营性资产和部分非经营性资产股份量化,量化资产总额达141.38亿元,发放股权证书154.3337万本;全市1848个村居已100%组建成立村级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100%完成系统登记赋码,100%领取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书。
福泉市坚持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与实施乡村振兴工程有机联动,以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为目的,坚持农民集体所有不动摇,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础性地位不动摇,探索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保障农民集体成员权利,提升集体经济发展活力,释放产权制度改革红利,让农民分享更多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全市8个乡镇(街道)、76个村(居)、974个村(居)民小组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全部完成,集体资产总价11.68亿元;全市共完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家庭调查登记7.96万户,占全市承包农户数6.6万户的120%;完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调查确认登记27.98万人,占全市承包人口数24.52万人的114%;全市27.98万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全部过渡转换为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东,为7.96万户股东家庭颁发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证,实现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全民持股。
遵义市,福泉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践为我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提供了新模式、新路子,有效破解了村集体增收难题,提升自我造血、自我发展能力,使集体经济经营收入明显增长、集体经济组织实力得到增强,让改革红利惠及更广大农民,强有力的促进了社会文明和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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