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上海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项目补助费评审工作已结束。为保证评审结果的客观、公正,现对评审结果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2月23日至2021年12月30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提供相关材料并签署实名,报送至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非物质文化遗产处或财务处(审计室)。
联系地址:大沽路100号,邮编:200003
联系电话:23111111转非物质文化遗产处、财务处(审计室)
特此通知。
【说明】我局从未授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以专项资金名义收取费用或指定购买物品。如遇上述情况,请勿轻信。
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12月23日
相关附件 2022年市级资金拟补助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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