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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旅游服务咨询中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2021年第一版)

  • 时间:2022-02-25 10:5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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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第一版)

  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为切实做好本市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群艺馆)、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旅游公共服务(咨询)中心(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导各馆安全有序运行,确保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的生命健康安全,特制定本指南。

  一、总体要求

  (一)本市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群艺馆)、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旅游公共服务(咨询)中心(点)应根据市、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二)各场馆应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明确防控责任。场馆主要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完善内部疫情防控组织体系,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把防控责任落实到部门和个人。

  (三)各场馆应按照“一馆(中心)一策、一馆(中心)一案”的原则,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和对外开放的工作规范、应急预案,加强演练,确保有效实施。

  二、内部防控

  (四)工作人员疫苗接种做到应接尽接,接种疫苗后仍需注意个人防护。建立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制度,实行每日健康登记制度,如出现可疑症状应及时就医。

  (五)员工入馆必须佩戴口罩,核验健康码,进行体温检测,体温和健康码正常者方可入馆。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全程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注意个人卫生,及时进行手卫生,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六)确保有效通风换气。温度适宜时,尽量采用自然通风加强室内空气流通。如使用集中空调,开启前检查设备是否正常,新风口和排风口是否保持一定距离,对冷却塔等进行清洗,保持新风口清洁;运行过程中以最大新风量运行,加强对冷却水、冷凝水等卫生管理,定期对送风口等设备和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

  (七)工作应尽量利用电话、微信、网络视频等方式沟通联系和部署工作,减少工作人员聚集。

  (八)经常性开展场馆疫情防控巡查排查,对公共场所、设施设备等重点区域和部位,开展体检式检查,消除隐患,确保参观环境安全健康。做好口罩、手套、消毒液等防疫物资储备。设立临时隔离点。

  (九)各场馆要加强员工培训,将传染病预防知识、如何应急处理突发事件等纳入员工常规培训内容,完成对员工疫情防控的全员培训,做到应知应会,并具有应急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运营防控

  (十)加强人员进出管理。各场馆要安排专人对所有进出通道严格管理,公众进入场馆前,应对其测量体温、核验健康码,全程佩戴口罩,并做好登记工作。有发热、咳嗽、气促等异常现象的,应禁止其入内,劝其至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并及时上报疫情防控部门;对不配合或干扰防疫工作的,要依法依规报告相关部门处置。

  (十一)采取人员限流措施。各场馆视情况实行实名预约参观借阅等限流措施,合理安排预约时间,对每日、同时段入馆人数进行总量控制。进馆人员须实名登记。

  (十二)做好公告公示工作。入馆口醒目位置应设立告示牌,明确开放时间、服务项目、观众须知及疫情防控要求和注意事项等内容,并实时更新。公布所在地疾病控制中心电话,引导观众有序参观。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和健康知识的宣传。

  (十三)各场馆要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及时清理垃圾。馆内电梯、楼梯、卫生间、咨询台等公共区域,以及电子阅览室电脑键盘、自助借还书机、触摸屏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等应当定期清洁消毒。为观众提供的语音导览设备、轮椅、童车、雨伞等物品应“一客一用一消毒”。消毒后放置“本区域已消毒”告示。

  (十四)公共卫生间应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供水、烘干机等设施设备正常使用。有条件时可在电梯口和咨询台等处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备。

  (十五)办理书刊借还,借阅人员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集聚。咨询服务保持1米以上距离,并在咨询台和等待区等设置“1米线”。

  (十六)图书馆应配备紫外线消毒灯等设备和相关消毒用品,定期对服务区域的流通图书、报刊等文献进行消毒。读者归还的图书统一消毒后上架。

  (十七)当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历、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应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对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同时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原文链接:http://whlyj.sh.gov.cn/fkzn/20210907/62d46844844345f3b012551ea1193fe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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