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工作报告及责任分工,我厅共承担10项重点工作,现将季度工作情况小结如下:
一、提质升级文旅消费,建设一批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
1. 编制第八届安徽文化惠民消费季活动方案,开展文化惠民消费季前期谋划工作,与相关企业开展了对接。
2. 开展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前期调研摸底工作,印发活动通知部署创建工作。
二、实施乡村旅游“十百千”行动,建设一批乡村旅游特色产业集群。
1. 开展《全省十四五乡村旅游发展规划》编制调研,组织专家进行了研讨,对规划文本进行修改完善。
2. 编制“十百千”行动创建工作计划,调研其他省份创建乡村旅游特色产业的经验做法,收集整理有关资料,草拟基本创建条件和要求。
三、促进公共文化资源向农村倾斜。
1. 组织开展我省2021年“村晚”活动,全省举办村晚282场,参与(含线上)总人次488万,成为全国15个特色“村晚”示范展示活动之一。
2. 印发《关于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送戏进万村活动的通知》,指导各地开展送戏招标采购,计划在每个村演出不少于一场有质量的好戏。
四、深化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建设,打造杭黄世界级自然生态和文化旅游廊道。
1.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内前两批“512”旅游重点项目共157个,2021年拟投资208.7亿元。启动第三批“512”旅游重点项目线上申报工作,推动扩大旅游项目建设投入。
2. 配合省发展改革委制定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2021年工作要点,征求有关部门及各市意见。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规划修编工作有序推进。
五、加快省文化馆新馆、省非遗馆等项目建设。
1. 配合省发展改革委将省文化馆新馆、省非遗馆项目建设请示报省政府。在省发展改革委网上监管平台申报省文化馆新馆、省非遗馆建设项目代码。
2. 与省自然资源厅、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对接两馆用地评价事宜。编制完成两馆用地节地评价报告,积极协调对接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专家评审。
六、制定《安徽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21—2025年)》。深化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试点示范。
开展我省公共文化服务调研,对接文化和旅游部相关司局,跟踪国家标准修订进度,做好我省标准修订准备工作。
七、支持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编制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专项规划、大运河文化旅游融合发展规划。
1.编制完成《安徽省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专项规划》(初稿),并修改完善。
2.征求《安徽省大运河文化旅游融合发展规划》社会意见,起草编制《规划》(初稿)。
3. 上报2021年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文物保护项目计划。大运河通济渠泗县段保护展示工程项目获批。柳孜运河遗址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泗县运河森林公园等项目顺利推进。
八、推进凤阳明中都、含山凌家滩、蚌埠双墩、蚌埠禹会村、淮南寿春城等国家遗址公园建设。
1.申报国家遗址公园主动性考古发掘项目,凤阳明中都、含山凌家滩、蚌埠禹会村、淮南寿春城遗址公园考古发掘项目获批。
2.编制上报双墩遗址、凌家滩考古研学特色小镇等工程方案,推进禹会村遗址游客中心、标识系统等工程。
3.向国家文物局推荐包括5个考古遗址公园在内的“十四五”时期重要大遗址名单。
九、加强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举办第五届中国非遗传统技艺大展、第八届中国农民歌会、第九届中国(安庆)黄梅戏艺术节。
1. 在全省组织“非遗过大年 文化进万家——视频直播家乡年”系列活动。开展徽州“年文化”民俗短视频直播活动。
2. 赴黄山市调研考察第五届中国非遗传统技艺大展参展项目和场地,初步遴选了200个独具特色的国家级和省级非遗项目。
3. 筹划第八届中国农民歌会、第九届中国(安庆)黄梅戏艺术节工作,开展了活动调研、内容征集、初步方案编制、举办地申报等工作。
十、深化文化市场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1. 按照文化和旅游部2020年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考评要求,报送我省改革相关材料。
2. 完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制建设。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农家乐舆情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农家乐舆情网 njlyq.org.cn 版权所有。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 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