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是自治区成立60周年。全区文化系统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进一步增强文化自觉,加快文化创新性发展、创造性转化,实施文艺精品工程、文化惠民工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工程,培育壮大文化产业,促进对外文化交流,加快民族文化强区建设,推动民族文化繁荣兴盛,让文化软实力成为广西发展硬支撑,为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营造“三大生态”、实现“两个建成”、谱写新时代广西发展新篇章贡献力量。
一、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深入
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贯穿始终。继续组织区直文化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认真研读党的十九大报告和党章,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坚持抓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以党组中心组学习带动基层党组织学习。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作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文化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关于文化建设的重要部署,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坚定文化自信,牢牢把握广西文化建设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党的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记党的宗旨,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文化阵地建设管理,强化文化产品内容监管和文化活动导向管理,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观点,牢牢掌握意识形态领域主导权和话语权,切实维护国家文化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区直文化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分别签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责任书》和《党员干部意识形态工作承诺书》,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首要任务贯穿到文化工作各领域全过程。
二、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引导党员加强党性锻炼,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制定文化厅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坚持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续整治“四风”问题,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发挥基层党支部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引导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和完善“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固定党日、按期缴纳党费等制度。健全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延期换届请示报告等制度。继续健全党员日常管理制度,各级党组织要与文化厅党组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党员干部要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持续加强党员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文化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三、以庆祝自治区成立60周年为重点,举办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
组织开展一系列文艺精品创作演出。实施自治区成立60周年文艺精品工程舞台艺术项目、广西舞台艺术精品创作扶持工程、优秀剧本扶持计划项目、舞蹈签约创作项目,支持鼓励文艺院团围绕自治区成立60年来取得的成就开展艺术创作工作。配合举办庆祝自治区成立60周年文艺晚会。举办第十届广西戏剧展演、第四届广西杂技魔术展演等重大艺术活动。
组织开展一系列专题展览比赛。配合举办自治区成立60周年文化艺术展演展览推介活动(北京)和自治区成立60周年成就展。组织开展自治区成立60周年优秀剧目展演。举办“心仪广西”——庆祝自治区成立60周年美术舞台艺术摄影展。组织开展广西文物工作60年成果专刊出版工作,举办“心仪广西·六十年六十国宝——自治区成立60周年文物博物馆事业成果展(暂名)”巡展。组织举办广西文化创意产品设计大赛。
组织开展一系列主题群众文化活动。做好庆祝自治区成立60周年民族文化展演。承办“春雨工程”全国文化志愿者边疆行活动,举办庆祝自治区成立60周年群众性阅读活动、第二届全民艺术普及展演、第六届全区基层群众文艺会演、全区广场舞展演、第十届“魅力北部湾”群众文化活动等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全区性群众文化活动。积极参与“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创建、全国第五批新创少儿歌曲征集推广活动和第九届中国少年儿童合唱节等活动。
四、实施文艺精品工程,不断繁荣艺术创作演出
打造舞台艺术精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加强现实题材创作,坚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评判标准,推出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的精品力作,攀登艺术高峰,备战第十六届文华奖、第十五届“五个一工程”奖评选。加强对艺术创作的组织领导,调整充实广西艺术委员会。制定《广西艺术精品创作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推进“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引导艺术家开展长期蹲点创作。组织申报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创作扶持工程、中国民族歌剧传承发展工程、国家艺术基金、西部及少数民族地区艺术创作提升计划等项目。
举办重大艺术活动。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丰富多彩的文艺演出活动。举办中国广西与越南广宁谅山高平河江四省新春联谊晚会、“中华文化八桂行——走进合浦”大型系列文化活动等主题艺术活动。举办第四届广西青年舞蹈演员比赛、第六届中国—东盟戏剧周、第四届中国—东盟戏曲演唱会等重大艺术活动。筹备承办第29届中国戏剧奖·梅花奖评奖活动。组织申报参加全国基层院团戏曲会演、第十二届全国舞蹈展演、第十三届全国声乐展演、全国美术馆馆藏精品展出季等全国重大艺术活动。
加强文化惠民演出。开展“贯彻十九大共筑中国梦”——广西红色文艺轻骑兵系列活动、“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全国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集中示范服务广西分会场文艺演出等公益性演出活动。推进“戏曲进乡村”“戏曲进校园”工作。打造“南国之声”周末音乐会、“民族戏苑”周末剧场、南宁民歌湖周周演等一批常态化驻场演出品牌,加快实现每个设区市有1个以上常态化驻场演出品牌。评选扶持2018年度优秀剧节目、优秀驻场演出项目。继续编辑发行《演出》。
加强艺术评论工作。加大艺术评论阵地建设、评论人才培养、评论实践开展和评论成果推广力度。开展“一剧一评”“一团一评”,评选优秀舞台艺术评论作品,组织出版《第十届广西戏剧展演优秀剧作集》。加大现实题材创作理论研究。
五、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加快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宣传贯彻公共文化制度法规。抓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公共图书馆法》的宣传贯彻,及时进行培训、解读和宣传。贯彻落实《文化馆管理办法》《各级公共图书馆业务规范》和《各级文化馆业务规范》。继续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
继续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全力做好自治区为民办实事村级公共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开展全区1200个村级公共服务中心项目建设。抓好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向社会免费开放工作,推进各级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规范化、服务项目品牌化、文化活动常态化、文化服务均等化。继续加大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示范项目的支持力度,巩固提升第一批、第二批示范区、示范项目建设成果,抓好第三批示范区、示范项目的验收工作,总结推广“国门文化工程”经验,打造广西“文化睦邻”示范带,做好第四批示范项目的创建工作。扎实推进公共数字文化工程建设和基层文化队伍培训工作,切实提升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整体服务效能。
推进文化精准扶贫。继续做好贫困地区村级公共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工作,力争覆盖全区80%的贫困村。实施贫困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帮扶计划。加快贫困村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维修。深入开展“文化扶贫·春雨暖心”惠民演出,打造扶贫题材精品剧目,增强脱贫攻坚内生动力。强力推进定点扶贫工作,选优配强定点扶贫工作队员,整合区直文化系统资源,继续巩固昭平县马圣村、新寨村、白山村脱贫摘帽成果,确保阳朔村、北莱村实现脱贫摘帽,推动凤立村脱贫攻坚取得新进展。
六、培育壮大文化实体,全力推进文化产业跨越发展
发展壮大文化产业主体。加强文化产业集聚区建设,支持各级政府创建文化产业示范园区,指导申报创建第二批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开展自治区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评选命名和检查评估工作,推进文化产业园区、基地进一步提档升级。支持文化产业众创空间和双创服务平台建设。
培育壮大骨干文化企业。加强全区重点文化产业投资项目库管理,利用财政资金、PPP模式政策以及国家专项基金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文化产业。配合做好2018年中央财政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大项目和自治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用好广西动漫产业发展引导资金,扶持广西动漫游戏产业发展和转型升级。配合开展第三届自治区服务业品牌认定工作,举办全国文化企业品牌暨广西文化企业品牌培训班。支持骨干文化企业参加各类文化交流贸易活动,举办2018中国—东盟博览会动漫游戏展,组织企业参加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丝绸之路(敦煌)国际文博会、中国西部文化产业博览会等国家级文化产业博览会。
推动传统文化产业转型升级。开展特色文化小镇创建工作,服务我区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加强特色文化产业重点项目的实施指导和监督管理。遴选一批具有示范性、带动性的特色文化产业重点项目,优先推荐申报中央和自治区财政专项资金扶持。支持民族风情演艺产业发展,促进传统文艺创新性融合,拓展和完善产业链。支持文化文物单位和企业开展文化创意产品开发,促进优秀文化资源的传承传播与合理利用。推动《广西文化产业跨越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实施。
加强文化产业基础性工作。组织开展各类文化科技融合项目、文化产业与艺术科研工作。加强文化产业服务平台建设,维护升级文化产业网站,进一步推动文化企业项目库建设。推进文化产业数据统计工作,编撰2017年广西文化产业发展报告。
七、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确保文化市场繁荣稳定
持续抓好文化市场安全监管。坚持把安全放在文化市场管理的首位,加强对文化场所的现场巡查,认真抓好专项督查工作,加强对文化市场经营场所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加强涉外涉港澳台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的审批管理和现场监管。全力确保全区文化市场持续平安稳定。
深入推进文化市场转型升级。开展文化行业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巩固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转型升级工作成果,深入推进文化娱乐行业转型升级,做好转型升级场所评星定级工作,实施阳光娱乐行动计划,切实推进场所转型升级取得新进展和实质性成效。鼓励游戏游艺设备企业开发有道德、有温度、有品质的优秀产品,鼓励在大型商业综合设施设立城市游戏游艺娱乐综合体,支持全国性、区域性游戏游艺电子竞技赛事,带动行业发展,推动游戏游艺行业在新形势下转型升级。
督促落实综合执法改革,加强队伍建设。建立督查通报制度,推动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在各地落地实施,确保2018年基本完成改革任务。继续实施文化市场行政审批能力提升计划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能力提升计划,举办行政审批人员培训班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开展“以案施训”“重大案件、优秀案卷评查”“对口交流”等活动,提高管理队伍业务技能和综合执法水平。
加强文化市场黑名单管理。深入开展文化市场黑名单管理工作和文化市场警示名单管理试点工作,定期发布文化市场黑名单和文化市场警示名单,加强文化市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构建文化市场信用监管体系。
八、夯实文物保护基础,提升文物保护利用水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合浦汉代文化博物馆的重要讲话精神。出台《关于推进广西特色博物馆建设的实施意见》,全面实施广西特色博物馆建设工程。推进海上丝绸之路·北海史迹保护和申遗工作,做好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北部湾海域等考古调查、课题研究和抢救性考古发掘保护。
实施重点文物保护工程。加强世界文化遗产左江花山岩画文化景观保护管理工作。推进灵渠、侗族村寨·三江侗族村寨保护和申遗基础工作。继续开展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家大遗址、自治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等文物保护工作。加强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推动落实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第七批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任务。组织开展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遴选申报工作。落实革命文物、红军长征过桂北文物保护专项行动计划,做好革命文物的保护利用工作。加强新型城镇化、美丽乡村建设、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的文物保护。推进合浦汉墓群与汉城遗址、顶蛳山遗址等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和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设施建设。
加强博物馆管理。开展国家一级博物馆运行评估和第三批国家二、三级博物馆评估定级复核备案工作,进一步推动非国有博物馆建设,提升博物馆的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完善博物馆免费开放工作机制,加强博物馆免费开放考评管理。组织申报2017年度全国博物馆十大精品陈列展览。举办2018年度“5.18国际博物馆日”广西主场城市活动。
持续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继续提升馆藏文物和文物保护单位文物本体防护和安全防范能力。实施一批博物馆预防性保护和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安防消防防雷工程项目。加快建设全区世界文化遗产监测预警及文物安全监管省级平台,实现世界文化遗产和部分自治区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文物安全监管信息化。出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广西实施方案。联合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开展全区文物建筑消防安全检查;配合自治区政府完成国务院消防安全考核文物消防安全迎检准备工作。全力抓好文物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持续推进法人违法案件整治行动。配合公安部门坚决打击盗掘、盗窃等破坏文物的违法犯罪活动。举办全区文物安防消防知识及文物行政执法培训班。
强化社会文物管理。开展民间文物收藏情况调研,举办民间文物收藏与流通座谈会。开展文物拍卖经营活动统计评估,配合工商部门整顿文物流通市场,加大对非法文物经营活动监管治理力度。
九、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活力
抓好《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宣传贯彻。进一步加强《条例》的宣传、学习和培训工作,配合自治区人大对全区落实《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大力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展示活动。策划举办好“壮族三月三•桂风壮韵浓”系列文化活动,着力创新宣传展示工作,打造“壮族三月三·八桂嘉年华”旅游文化消费品牌。办好“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系列活动。组织参加第五届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等宣传展示活动。
完善非遗保护传承体系。进一步加强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体系建设,开展第七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评审认定工作。加强代表性传承人工作,开展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继续资助传承人群体进入高等院校进行技艺提升学习研修,制定《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管理办法》。启动十大类项目的分类保护工作规范的调研工作。
实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进一步扩充广西传统工艺振兴目录。继续实施文化部、教育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不断扩大传统工艺人才队伍。加强传统工艺相关学科专业建设和理论、技术研究,提高传统工艺产品的设计、制作水平和整体品质。拓宽传统工艺产品的推介、体验、展示、销售渠道。搭建创新平台、工作站和生产示范平台。举办传统工艺赛事活动,推动传统工艺创新发展。
抓好非遗保护工作平台建设。进一步扶持各民族优秀的非遗代表性项目建设示范性保护工作平台。推进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办出鲜明特色,进一步扩展整体性保护区域。深入推进中越边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惠民富民示范带建设。优化项目保护环境,促进文化交流,维护国家文化安全。
十、扩大对外文化交流,进一步推动广西文化“走出去”
推进河内中国文化中心建设。在文化部、我驻越南使馆、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下,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与文化部签定的《关于在越南合作共建河内中国文化中心的协议》,做好文化中心派驻人员的遴选推荐、培训等前期筹建工作,以及文化中心日常运营管理、文化交流活动开展和宣传推广等工作,扎实推进河内中国文化中心建设。
持续推动品牌和阵地建设。举办第13届中国—东盟文化论坛及配套活动,进一步提升论坛的国际影响力。积极承接文化部海外“欢乐春节”任务,在新加坡、阿尔及利亚、印度、不丹、马来西亚和文莱等6个国家开展“欢乐春节”活动。继续参与文化部海外中国文化中心部省年度合作共建工作,与老挝中国文化中心共同举办“广西文化周”系列活动、“天涯共此时”中秋庆典和艺术培训班,并组织老挝艺术家来桂采风。
加强“一带一路”文化交流合作。配合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以“美丽中国·心仪广西”文化交流品牌为载体,依托文化部海外“欢乐春节”等成熟品牌和海外中国文化中心等重要平台,结合中柬建交60周年等时间点,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元的文化交流活动。
稳步做好对港澳台文化交流工作。做好文化部2018年内地与港澳文化交流重点项目的推荐工作,推进入选项目“‘桂’族体验·‘讲’式交流—桂港文化深度行”实施。推动与香港在图书馆领域的交流合作,配合开展“香港特区政府庆祝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认识香港’阅读活动”。
十一、抓好文化规划、调研、法治工作和重点改革任务
推动落实《广西文化发展“十三五”规划》。落实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制度,组织开展“十三五”规划实施调研和中期评估。结合文化部的部署,制定《广西民族文化强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开展专项调研工作。部署开展2018年度文化系统专项调研工作,围绕党的十九大关于文化建设的重大思想、重大观点、重大部署、重大举措,研究确定一批重点调研课题,推出一批跟得紧、用得上的优秀调研成果。
推进落实重点改革任务。推进广西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文化精准扶贫等相关改革任务的探索试点。制定出台《关于推进广西特色博物馆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广西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加强文化法治建设。组织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前期调研工作。深入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试行)》。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力度,加强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严格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
十二、加强各项基础工作,为文化强区建设顺利推进提供有力保障
加强文化基本建设。抓好区直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广西图书馆地方民族文献中心建成向社会公众开放使用,继续推进广西群众艺术馆改扩建项目,开工建设广西民族剧院、广西博物馆改扩建项目。推进县级图书馆、文化馆、乡镇综合文化站的达标建设,加强县级博物馆的建设。2018年起实施乡村公共文化服务设施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连续3年每年新建约20个县级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新建或改扩建约50个乡镇综合文化站,为区定贫困县文化馆、图书馆逐步配备流动图书车、文化车。
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文化人才队伍。坚持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并重,坚持高素质和专业化有机统一,统筹推进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继续加强处级后备干部培养工作。创新人才培养工作思路,实施重点项目、领军人才专项支持计划,培养造就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的文艺人才队伍,为实施文化精品工程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深入实施“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文化工作者专项,完善“三区”文化志愿者招募管理办法。组织开展文化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专题调研和评估工作,修订文化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办法。开展全区文化系统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活动。
加强艺术教育和艺术人才培养。加强艺术队伍建设,建立广西文艺人才专家库。推进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戏曲教育工作的意见》,加强戏曲后备人才培养。继续实施艺术人才培养“百人计划”、地方戏曲名师带徒传艺工程等人才培养项目。举办第12届“红铜鼓”中国—东盟艺术教育成果展。
加大文化宣传力度。做好文化系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宣传工作。开展改革开放40周年、自治区成立60周年文化成就宣传,组织策划重要文化活动系列宣传报道。抓好广西文化微信公众号、文化厅官网、《广西文化》内刊等宣传平台建设。邀请中央和自治区新闻媒体深入文化系统一线采访报道。
促进机关协调有序运转。提升文化厅机关电子政务平台,建设移动办公系统。拓宽信息渠道,提高信息质量。健全重点工作督查机制,建设全面系统、规范有效的督查体系。加快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应急值班、公文处理、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安保等工作。争取加大文化财政投入,提高经费统筹能力和执行力度,完善内部控制、财务考评工作,加强文化财务队伍建设和能力建设。
加强机关后勤服务规范化管理。健全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加强后勤管理人员队伍建设,规范和完善机关运行经费、资产管理、办公用房管理、公务用车管理以及机关院区管理。加强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进一步丰富老同志精神文化生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分送:本厅领导。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办公室 2018年3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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