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旅文厅旅游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局行政案件处罚信息公示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处罚类别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工商注册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工商登记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_5(居民身份证号)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处罚结果 | 处罚生效期 | 处罚机关 | 当前状态 | 数据更新时间截止期 | 备注 |
1 | 琼旅文罚字〔2021〕9号 | 中经联播(海南)传媒基地有限公司假借新闻机构从事新闻采访活动案 | 警告、罚款 | 2021年3月16日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对中经联播(海南)传媒基地有限公司调查,发现假借“中国经济新闻联播网”名义,以新闻采访形式,制作上述报道、专访,并在涉案网站《亚洲品牌新闻会客厅》、《直通海南自贸港》等栏目播放,供公众浏览,构成假借新闻机构进行新闻采访活动。 | 依据《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二)项规定,给予中经联播(海南)传媒基地有限公司警告,并处2万元罚款。 | 中经联播(海南)传媒基地有限公司 | 91460000MA5T9LKT3J | 张建星 | 警告,并处2万元罚款。 | 20210621 | 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 | 正常 | 20210630 | |||||
2 | 琼旅文罚字〔2021〕10号 | 海南猫头鹰旅游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案 | 罚款 | 2021年6月4日,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旅游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局对海南猫头鹰旅游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调查,发现网站首页顶部显示“海南猫头鹰旅游服务有限公司”,下面显示“广东游”、“广西游”、“关于我们”、“联系我们”频道,首页中部显示广西旅游、广东旅游、国内游版块,板块内有旅游路线名称信息。点击版块内“解锁山水桂林游”链接,系统自动跳转至详情页,页面内有商品说明、行程、报价等信息。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在公司网站上发布旅游产品业务广告,经营旅游业务。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对海南猫头鹰旅游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处二万元罚款。 | 海南猫头鹰旅游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91469005MA5TKUMM3G | 黄立宏 | 处2万元罚款。 | 20210622 | 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 | 正常 | 20210630 |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给予法定代表人黄立宏处二千元罚款。 | 直接责任人黄立宏 | 350724198411010015 | 处二千元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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