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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时间:2022-02-25 12:3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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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部门基本情况

  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是主管全市文化和旅游、文物事业、广播电视事业的正厅级市级政府组成部门。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宣传、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市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政策措施、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统筹规划全市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动,指导市级重点文化设施建设,负责全市旅游整体形象宣传和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拟订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指导、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产业发展。

  4.负责管理全市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全市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组织实施全市广播电视领域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

  6.指导、推进全市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行业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7.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统筹规划全市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承担文化市场和旅游经济运行监测体系建设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9.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负责文化和旅游市场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工作。

  10.指导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具体执法由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承担。指导区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

  11.负责对全市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指导全市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12.负责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

  13.负责推进全市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14.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负责全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全市广播电视系统的安全工作。

  15.负责指导全市文物和博物馆业务工作。指导管理全市文物保护、考古和重大项目实施工作,组织开展文物资源调查,履行文物、博物馆安全督察职责。指导协调博物馆建设及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

  16.负责全市世界文化遗产(含世界文化和自然双重遗产中的文化遗产部分)保护和管理监督工作,协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17.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全市大型文化和旅游等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

  18.拟订全市文化和旅游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

  19.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20.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部门机构设置情况:截至2020年12月共有直属事业单位16个,其中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4个(其中参公事业单位1个,副厅级事业单位1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2个。

  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机关内设处室: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综合协调处、人事处、组织干部处(市文化和旅游行业社会组织综合委员会办公室)、财务处(审计处)、规划发展处、宣传处、科技与大数据处、公共服务处、艺术处、非物质文化遗产处、产业发展处(招商引资办公室)、资源开发处、市场拓展处、市场管理处、安全应急处、传媒机构管理处、传输保障处、广电节目内容管理处(电视剧处)、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媒体融合发展处、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工作处25个处室。另有单设总工程师、总经济师各一名,驻委纪检监察组。市文物局内设处室革命文物处、文物保护与考古处、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处、文物督察处4个处室及5个直属预算单位单独编制决算。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我委2020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本级)、重庆市旅游监察执法总队(重庆市旅游投诉中心)、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重庆市川剧院、重庆市歌剧院(重庆交响乐团)、重庆美术馆(重庆画院、重庆国画院)、重庆市艺术创作中心(重庆市文化创作室)、重庆图书馆(罗斯福图书馆、重庆市古籍保护中心)、重庆市少年儿童图书馆、重庆市群众艺术馆、重庆艺术学校(重庆市社会艺术水平考级中心)、重庆广播电视监测台、重庆市信息网络视听节目传播监管中心、重庆艺员管理培训中心、重庆市文化和旅游研究院(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重庆市文化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国际交流中心、重庆文化和旅游信息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88,959.38万元,支出总计88,959.3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930.45万元、下降14.37%,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市财政局统一压减项目支出预算;二是年中评审后部分重点项目支出预算直接下达区县。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75,906.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761.10万元,下降4.72%,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市财政局统一压减项目支出预算;二是年中评审后部分重点项目支出预算直接下达区县。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58,499.90万元,占77.07%;事业收入  7,677.04万元,占10.11%;其他收入9,729.56万元,占12.82%。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1,731.14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1,321.74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77,860.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084.99万元,下降6.13%,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市财政局统一压减项目支出预算;二是年中评审后部分重点项目支出预算直接下达区县。其中:基本支出31,089.02万元,占39.93%;项目支出  46,771.89万元,占60.07%。此外,结余分配  761.99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0 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0,336.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24.63万元,下降13.58%,主要原因是2020年上缴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本年度项目支出执行率较高,结转和结余数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1,883.08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8,407.57万元,下降11.96%。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市财政局统一压减项目支出预算;二是年中评审后部分重点项目支出预算直接下达区县。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8,049.9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264.84万元,下降8.3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998.94万元,下降17.13%。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市财政局统一压减项目支出预算;二是年中评审后部分重点项目支出预算直接下达区县。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135.11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662.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932.53万元,下降10.5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404.06万元,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市财政局统一压减项目支出预算;二是年中评审后部分重点项目支出预算直接下达区县。

  3.结转结余情况。2020 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522.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07.26万元,下降37.40%,主要原因是2020年上缴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本年度项目支出执行率较高,结转和结余数减少。。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8,915.73万元,占15.2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957.37万元,增长79.81%,主要原因是重庆文艺职院和重庆艺校年中追加学生资助,公费师范生资助,义务兵补偿,绩效评价拨款,双基地建设,双千双师,学生宿舍D栋建设,美育科研等项目相应支出。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4,373.21万元,占75.6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385.67万元,下降26.97%,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市财政局统一压减项目支出预算;二是年中评审后部分重点项目支出预算直接下达区县。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312.37万元,占5.6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5.29万元,增长1.08%,主要原因是部分单位因公开招聘、接收军转干部等增加了在编人数。

  (4)卫生健康支出1,187.66万元,占2.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06万元,增长1.72%,主要原因是部分单位因公开招聘、接收军转干部等在编人数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873.22万元,占1.4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1.10万元,下降3.44%,主要原因是川剧院住房公积金支出功能科目与年初预算不一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165.3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272.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66.70万元,下降3.64%,主要原因是2020年市财政人员经费拨款口径与上年有变化。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支出、助学金等。公用经费3,893.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1.05万元,增长7.78%,主要原因是2020年办公设备采购支出和工会经费支出增加,投诉中心运行费增加以及部分单位办公用房租赁费增加等。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劳务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248.07万元,年末结转结余599.87万元。本年收入45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上年持平。本年支出98.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19.58万元,下降76.49%,主要原因是受新冠疫情影响,用于文化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大幅减少。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91.2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72.31万元,下降66.07%;较上年支出数减少95.81万元,下降33.38%。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受新冠疫情影响,全年因公出国(境)活动大幅减少。。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5.34万元,主要是用于重庆美术馆受新加坡邀请出国参加“重庆印象·美术作品展”发生的相关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2.66万元,下降97.55%;  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21.72万元,下降95.80%,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受新冠疫情影响,出国(境)活动无法开展,相关费用支出大幅减少。

  公务车购置费58.72万元,主要用于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3辆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8万元,下降2.13%,主要原因是采购实际成交价格比预算低。  较上年支出数增加58.7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经机关事务局批准同意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购置公务车3辆。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18.72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务出行用车的维修保养、燃料购置、车辆保险费用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9.94万元,下降48.08%;  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6.74万元,下降18.38%,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同时公务车数量因正常报废或划转而减少,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8.4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和友邻单位来单位检查或调研等发生的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8.42万元,下降85.13%;  较上年支出数减少6.06万元,下降41.74%,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和人数。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1个团组,3人;公务用车购置3 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3辆;国内公务接待63批次676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25.09元,车均购置费19.57万元,车均维护费2.7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27.7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差旅费、办公用房租赁费等。  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9.97万元,增长19.63%,主要原因是2020年新增办公设备采购支出和工会经费支出增加等。

  其中:本年度会议费支出21.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96万元,增长4.61%,主要原因是2020年召开了全市重大文旅项目及度假区建设推进会等多个全市规模会议。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174.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45万元,下降9.55%,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受疫情影响,从严控制培训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  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3辆、机要通信用车6辆、应急保障用车25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离退休干部用车5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4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3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0 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666.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09.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687.7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069.2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723.0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5.5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74.6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2.89%。主要用于采购重庆文艺职院教学楼等基础设施建设、重庆图书馆物业服务和中文纸质图书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委对18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78项,涉及资金34,304.06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3项,涉及资金27,569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所有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设定的绩效目标基本完成。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整体绩效目标自评表

  主管

  部门

  257-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财政处室

  002-教科文处

  自评总分(分)

  100

  部门
联系人

  吕海燕

  电话

  67705955

  部门

  预算

  执行

  情况

  预算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
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
权重

  执行率
得分
(分)

  83,223.83

  78,595

  78,595

  100

  10

  10

  当年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市级院团演出超过1500 场次,“三馆一站”每年每馆(站)开展活动10次以上,全市博物馆参观人数2500万人次,扶持传统工艺类非遗保护项目15个,完成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项目10个,全市旅游总收入同比增长25-30%,入境旅游人次同比增长5-10%,旅游服务综合满意度调查综合得分85分以上。

  市级院团演出超过1000 场次,“三馆一站”每年每馆(站)开展活动10次以上,全市博物馆参观人数600万人次,扶持传统工艺类非遗保护项目15个,完成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项目8个,全市旅游产业增加值大于950亿元,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大于930亿,旅游服务综合满意度调查综合得分85分以上。

  市级院团演出超过1000 场次,“三馆一站”每年每馆(站)开展活动10次以上,全市博物馆参观人数600万人次,扶持传统工艺类非遗保护项目15个,完成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项目8个,全市旅游产业增加值大于950亿元,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大于930亿,旅游服务综合满意度调查综合得分85分以上。

  绩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指标
性质

  年初
指标值

  调整
指标值

  全年
完成值

  得分
系数
(%)

  指标权重
(分)

  指标
得分
(分)

  是否核

  心指标

  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利用项目

  个

  =

  10

  8

  8

  100

  10

  10

  核心指标

  文物损毁、违规修复发生率

  %

  <

  0.5

  0.5

  0

  100

  5

  5

  非核心指标

  旅游总收入增长率

  %

  [,]

  25-30

  0

  0

  100

  0

  0

  核心指标

  全市博物馆参观人数

  万人

  >

  2500

  600

  600

  100

  10

  10

  核心指标

  市级专业文艺院团演出观众人数

  万人

  >

  80

  30

  30

  100

  10

  10

  非核心指标

  接待境内外游客总人次增长率

  %

  [,]

  5-10

  0

  0

  100

  0

  0

  核心指标

  每个“三馆一站”开展活动次数

  次

  =

  10

  10

  10

  100

  10

  10

  非核心指标

  市级专业文艺院团演出总场次

  场次

  >

  1500

  1000

  1000

  100

  10

  10

  核心指标

  旅游服务综合满意度调查综合得分

  分

  =

  85

  85

  92.73

  100

  10

  10

  非核心指标

  市级以上非遗代表性项目年度重点项目保护个数

  个

  =

  15

  15

  15

  100

  10

  10

  核心指标

  广播电视入户率

  %

  >

  95

  0

  0

  100

  0

  0

  非核心指标

  全市旅游产业增加值

  亿元

  >


  950

  950

  100

  10

  10

  核心指标

  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

  亿元

  >


  930

  930

  100

  10

  10

  核心指标

  电视综合覆盖率

  %

  ≥


  99.4

  99.4

  100

  2

  2

  非核心指标

  广播综合覆盖率

  %

  ≥


  99.17

  99.17

  100

  3

  3

  非核心指标

  说明


  

  一级项目自评表

  项目

  名称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

  项目

  编码

  1920B257【3804】

  自评总分

  (分)

  100

  主管

  部门

  257-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财政

  处室

  002-教科文处

  项目

  联系人

   杨丁

  联系电话

  63111572

  项目资金(万元)

  年度

  总金额

  年初

  预算数

  全年

  (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

  权重

  执行率

  得分

  (分)

  5,689.4

  3,825.86

  3,825.86

  100

  10

  10

  当年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市级院团演出超过1500场次,培育品牌文化活动4个,扶持传统工艺类非遗保护项目10个以上,补助古籍保护项目3个,培养文化艺术人才25人以上,资助文艺作品5个以上,基本实现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标准。

  市级院团演出超过1000场次,培育品牌文化活动4个,扶持传统工艺类非遗保护项目10个以上,补助古籍保护项目2个,培养文化艺术人才25人以上,资助文艺作品5个以上,基本实现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标准。

  市级院团演出超过1000场次,培育品牌文化活动4个,扶持传统工艺类非遗保护项目10个以上,补助古籍保护项目2个,培养文化艺术人才25人以上,资助文艺作品5个以上,基本实现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标准。

  绩效指标

  指标

  名称

  计量

  单位

  指标

  性质

  年初

  指标

  值

  调整

  指标

  值

  全年

  完成值

  得分

  系数

  (%)

  指标

  权重

  (分)

  指标得分

  (分)

  是否核心

  指标

  演出场次

  场

  >

  1500

  1000

  1000

  100

  10

  10

  核心指标

  传统工艺类非遗项目保护数量

  个

  =

  10

  10

  10

  100

  20

  20

  核心指标

  全民艺术普及品牌活动

  个

  =

  4

  4

  4

  100

  10

  10

  非核心指标

  古籍保护项目补助数量

  个

  =

  3

  2

  2

  100

  10

  10

  非核心指标

  公共文化服务满意率

  %

  >

  85

  85

  85

  100

  10

  10

  非核心指标

  对外文化交流精品项目

  个

  =

  5

  3

  3

  100

  10

  10

  核心指标

  文化艺术人才培养人数

  人

  >

  25

  25

  25

  100

  10

  10

  核心指标

  资助文艺作品数量

  个

  =

  5

  5

  5

  100

  10

  10

  核心指标

  演出场次

  场

  >

  1500

  1000

  1000

  100

  10

  10

  核心指标

  传统工艺类非遗项目保护数量

  个

  =

  10

  10

  10

  100

  20

  20

  核心指标

  说明


  

  一级项目自评表

  项目

  名称

  重庆市旅游发展专项

  项目

  编码

  1820B257【0168】

  自评总分

  (分)

  100

  主管

  部门

  257-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财政

  处室

  002-教科文处

  项目

  联系人

  杨丁

  联系电话

  63111572

  项目资金(万元)

  年度

  总金额

  年初

  预算数

  全年

  (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

  权重

  执行率

  得分

  (分)

  23,630.22

  10,580.22

  10,580.22

  100

  10

  10

  当年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全市旅游总收入同比增长25%,入境旅游人次同比增长5%,旅游服务综合满意度调查综合得分85分以上。

  全市旅游产业增加值大于950亿元,新建或改建旅游厕所数量340座,主流媒体宣传传播受众量300万人次,旅游服务综合满意度调查综合得分85分以上。

  全市旅游产业增加值大于950亿元,新建或改建旅游厕所数量340座,主流媒体宣传传播受众量300万人次,旅游服务综合满意度调查综合得分85分以上。

  绩效指标

  指标

  名称

  计量

  单位

  指标

  性质

  年初

  指标

  值

  调整

  指标

  值

  全年

  完成值

  得分

  系数

  (%)

  指标

  权重

  (分)

  指标得分

  (分)

  是否核心指标

  开展重庆文化旅游境外推广活动场次

  场

  >

  20

  2

  2

  100

  5

  5

  非核心指标

  组织重要客源地市场旅游营销宣传活动次数

  次

  =

  4

  2

  2

  100

  5

  5

  非核心指标

  全国和市级乡村旅游重点村提档升级数量

  个

  =

  9

  9

  9

  100

  5

  5

  非核心指标

  对旅行社明查暗访比例

  %

  >

  20

  20

  20

  100

  5

  5

  非核心指标

  全市新建或改建旅游厕所数量

  座

  >

  340

  340

  340

  100

  5

  5

  非核心指标

  旅游系统教育培训人次

  人次

  >

  1000

  1000

  1000

  100

  5

  5

  非核心指标

  旅游服务综合满意度调查综合得分

  分

  =

  85

  85

  90

  100

  15

  15

  核心指标

  主流媒体宣传传播累计次数

  万次

  >

  300

  0

  0

  0

  0

  0

  核心指标

  旅游总收入增长率

  %

  >

  25

  0

  0

  0

  0

  0

  核心指标

  接待境内外游客总人次增长率

  %

  >

  5

  0

  0

  0

  0

  0

  核心指标

  说明


  

  一级项目自评表

  项目

  名称

  市级文艺院团激励引导专项资金

  项目

  编码

  2020B257【7784】

  自评总分(分)

  100

  主管

  部门

  257-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财政

  处室

  002-教科文处

  项目

  联系人

  杨丁

  联系电话

  63111572

  项目资金(万元)

  年度

  总金额

  年初

  预算数

  全年

  (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

  权重

  执行率

  得分

  (分)

  3,068

  3,068

  3,068

  100

  10

  10

  当年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全市市级院团演出场次1200场以上,观众人数达40万人,资助文艺作品创作9个,完成创作项目3个,全市院团商业演出总收入达5000万元。其中歌剧院和川剧院演出场次大于510场,演出观众人数大于等于25万人,观众满意度大于80%,文化艺术人才培养人数大于80人,资助文艺作品数量大于2个,交流精品项目1个。

  全市市级院团演出场次1000场以上,观众人数达25万人,资助文艺作品创作9个,完成创作项目2个,全市院团商业演出总收入达5000万元。其中歌剧院和川剧院演出场次大于510场,演出观众人数大于等于25万人,观众满意度大于80%,文化艺术人才培养人数大于80人,资助文艺作品数量大于2个,交流精品项目1个。

  全市市级院团演出场次1000场以上,观众人数达25万人,资助文艺作品创作9个,完成创作项目2个,全市院团商业演出总收入达5000万元。其中歌剧院和川剧院演出场次大于510场,演出观众人数大于等于25万人,观众满意度大于80%,文化艺术人才培养人数大于80人,资助文艺作品数量大于2个,交流精品项目1个。

  绩效指标

  指标

  名称

  计量

  单位

  指标

  性质

  年初

  指标

  值

  调整

  指标

  值

  全年

  完成值

  得分

  系数

  (%)

  指标

  权重

  (分)

  指标得分

  (分)

  是否核心指标

  演出场次

  场

  >

  510

  510

  510

  100

  30

  30

  核心指标

  演出观众人数

  万人

  ≥

  25

  25

  25

  100

  20

  20

  核心指标

  观众满意度

  %

  >

  80

  80

  80

  100

  20

  20

  核心指标

  文化艺术人才培养人数

  个

  >

  80

  80

  80

  100

  10

  10

  非核心指标

  资助文艺作品数量

  个

  >

  2

  2

  2

  100

  10

  10

  非核心指标

  交流精品项目

  项

  =

  1

  1

  1

  100

  10

  10

  非核心指标

  演出场次

  场

  >

  510

  510

  510

  100

  30

  30

  核心指标

  演出观众人数

  万人

  ≥

  25

  25

  25

  100

  20

  20

  核心指标

  观众满意度

  %

  >

  80

  80

  80

  100

  20

  20

  核心指标

  文化艺术人才培养人数

  个

  >

  80

  80

  80

  100

  10

  10

  非核心指标

  说明


  

  二级项目自评表

  项目

  名称

  市旅游发展专项—首届山水重庆夜景文化节

  项目

  编码

  1820B257【0168】20020858

  自评

  总分

  (分)

  100

  主管

  部门

  257-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财政

  处室

  002-教科文处

  项目

  联系人

  魏文彪

  联系电话

  63235104

  项目资金(万元)

  年度

  总金额

  年初

  预算数

  全年

  (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

  权重

  执行率

  得分

  (分)

  171

  171

  171

  100

  10

  10

  其中:

  市级支出

  171

  171

  171

  100

  10

  10

  补助区县







  当年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活动举办时间不少于15天,场馆延时开放时间累计不少于6天,活动宣传报道不少于10篇。

  活动举办时间不少于15天,场馆延时开放时间累计不少于6天,活动宣传报道不少于10篇。

  活动举办时间不少于15天,场馆延时开放时间累计不少于6天,活动宣传报道不少于10篇。

  绩效指标

  指标

  名称

  计量

  单位

  指标

  性质

  年初

  指标

  值

  调整

  指标

  值

  全年

  完成值

  得分

  系数

  (%)

  指标

  权重

  (分)

  指标得分

  (分)

  是否核心

  指标

  文化旅游类节庆活动时间

  天

  ≥

  15

  15

  27

  100

  50

  50

  核心指标

  宣传传播推广次数

  次

  ≥

  10

  10

  30

  100

  20

  20

  非核心指标

  文化场馆延时开放时间

  天

  ≥

  6

  6

  24

  100

  20

  20

  非核心指标

  征集入选作品

  首

  =

  1

  1

  1

  100

  10

  10

  核心指标

  说明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我委委托重庆和勤会计师事务所分别对2020年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中央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和国家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并分别出具了绩效评价报告,评价报告以附件形式附后。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市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委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 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 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7032920。

  

  

  

  


原文链接:http://whlyw.cq.gov.cn/zwgk_221/fdzdgknr/czyjs/js/202108/t20210831_96434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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