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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时间:2022-02-25 12:5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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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现将文化和旅游厅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主要举措和成效

  2021年,文化和旅游厅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省委、省政府各项法治工作要求,着力推动全省文化和旅游系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建设文化强省旅游强省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一是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厅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依法治省、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的要求,将述法作为主要负责同志个人年度述职重要内容向干部群众报告并接受评议。二是系统谋划统筹推进各项法治工作。对照《中共四川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四川省人民政府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制定印发《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分工方案》《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逐项细化分解各项法治工作任务,抓好督促落实,持续加强推动。三是发挥厅党组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带头作用。印发《2021年厅务会“会前学法(政策)”工作方案》,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学习《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党内法规,并邀请专家对与文旅行业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举办专题讲座进行解读,增强了运用法治思维服务大局的能力。

  (二)以科学规范为导向,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加强文化和旅游领域地方立法。推动出台《四川省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四川省三星堆遗址保护条例》《四川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指导市(州)出台涉及文旅领域的地方性法规,有效保护促进文化和旅游发展。开展《四川省旅游条例(修订)》立法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及草案代拟稿,进一步完善了我省文化和旅游领域地方立法体系。二是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把审核关口,规范决策程序,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文件合法性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先后对《四川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舞台艺术专业比赛管理办法(试行)》等12个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并及时报请省政府备案。制定《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法律顾问的遴选和日常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中的作用。三是开展专项文件清理工作。先后开展文化和旅游领域法规及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涉及行政处罚内容专项清理、涉及长江流域保护的地方性法规等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进一步优化制度供给,破除制度性障碍。

  (三)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多措并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动态调整权责清单。按照省委编办要求,以《四川省行政权力指导清单(2019年本)》《四川省乡镇(街道)法定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和2020年以来已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为基础,逐条对应《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等40部文化和旅游领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梳理调整后形成2021年度文化和旅游厅权责清单,有力确保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二是推进“最多跑一次”和“川渝通办”。开展“一网通办”能力提升百日攻坚行动,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受理,完成“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全国旅游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与一体化平台对接任务,实现单点登录和数据回传。压缩23个省本级行政权力事项审批时限,办事时限从以往20个工作日减少到0个,实现现场受理、现场办结、立等可取。将群众常用常办的两个热点文化和旅游审批事项打造为“全域通办”。会同川渝两地各级文旅部门建立异地受办机制,实现了川渝两地全域网上受理和异地现场办理。三是以简政放权为核心做好权力事项集中办理及下放工作。对市县行政审批局和综合行政执法局拟相对集中行使行政权力事项进行逐项研究,确保市县两级文化和旅游行政权力规范运行。逐项研究《四川省赋予乡镇(街道)第二批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征求意见稿)》中涉及文化和旅游部分的内容,对不适合赋予乡镇的权力事项逐项列出并说明理由,为基层治理法治化、规范化建设提供支持。按照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办公室要求,进一步摸清可放权空间底数,梳理形成省本级不予授权或者委托自贸试验区行权事项清单,更好释放了赋能放权空间,有力激发了市场活力。

  (四)加强执法监督,推进文化市场执法规范化。一是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按照“互联网+监管”要求,组织执法人员和监管人员登陆省“互联网+监管”平台完成实名认证注册使用。对文化和旅游厅持有行政执法证的执法人员开展执法资格摸底清理,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的人员,一律不授予执法资格,不从事执法活动。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执法检查、受理、立案、调查取证、处罚决定等全过程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推行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对重大执法决定全面实施法制审核。认真执行四川省行政执法公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对文化和旅游厅实施的行政处罚案件,经法制审查后通过门户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目前共公布“成都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案”等4起案例。编写《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市场行政执法基础执法指引》,不断推动执法标准化建设。三是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开展“不合理低价游”、未经许可经营文化和旅游市场业务等专项执法行动。根据文化和旅游部统一部署,开展全省“未经许可开展旅行社业务”专项整治工作,并向社会发布8起典型案例;在九黄线、峨乐线等热门旅游线路开展“不合理低价游问题”专项整治;联合云南省、重庆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开展泸沽湖景区跨省联合执法检查暨协作协议签署活动。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充分发挥监督效能。一是自觉接受各方监督。报请以省政府名义提请省人大听取和审议我省民族地区文旅融合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依法推进全省旅游高质量发展和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建设情况的报告。建立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台账制度,2021年共办理人大建议65件、政协提案108件,办结率100%,予以公开的办件全面及时公开,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满意率较高。二是完善审计监督。指导直属单位开展本单位年度预算执行审计、财务收支审计工作。利用各项审计时机,对严肃财经纪律和财务风险管理情况、内部控制报告信息质量等进行监督检查。严格履行厅机关政府采购、非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项目比选、履约验收等事项的监督职责。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制定印发《文化和旅游厅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工方案》《“走好网上群众路线为民服务办实事”工作方案》《关于开展政务诚信工作的通知》等,严格落实各项政府信息公开要求。通过官网、报刊、微博、微信等渠道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021年文化和旅游厅官网共发布信息3300余条,微博、微信公众号分别发布四川文旅信息11900余条、925条。

  (六)依法有效化解矛盾,构建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一是完善疫情防控期间文旅市场投诉、调解、诉讼处理机制。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文化旅游市场投诉举报办理工作效能的通知》,指导全省妥善处理疫情期间旅游投诉纠纷,依法依规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印发《关于在全省内开展旅游投诉调解与仲裁衔接试点工作的通知》,并选取成都市、泸州市两地试点,推动旅游投诉调解和仲裁有效衔接,有力维护了游客合法权益。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将全省文化旅游12318、12301投诉咨询热线归并到12345政务热线受办平台,集中受理回复群众文化和旅游方面的诉求。二是妥善处理化解信访难题。持续抓好信访基础业务培训,提升信访工作人员依法办事能力,构建依法分类处理、顾问律师参与的信访矛盾化解工作机制,确保信访人合理合法诉求得到回应。2021年共办理信访268起,其中人民网“领导留言板”17起、“领导信箱”112起,答复问政四川15起、麻辣社区2起、12345热线122起,信访件受理率、办结率、群众满意率均达100%。三是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建立以厅法制部门为主体,顾问律师共同参与的复议应诉工作制度,按省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要求做好行政复议、应诉案件数据分析及统计等工作。全年文化和旅游厅未收到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

  (七)深入开展文旅普法宣传,推动法治理念浸润民心。一是开展“互联网+普法”行动,打造网络普法新格局。搭建数字化文旅法治宣传平台,收集汇编文旅领域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在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平台“智游天府”上开设端口并将内容数字化,实现线上检索、阅读、下载等功能,让广大群众可轻松获取所需法律信息。组织厅机关全体在编人员运用四川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开展学法考法,参考合格率达96%,进一步提高了机关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的能力。二是突出文旅特色,开展特色法治宣传教育。围绕群众关心的文物、营业性演出、红色资源、旅游等法治热点问题,制作文化和旅游普法26问宣传手册,在全省重点景区、公共文化场馆(所)分发,广泛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开展“依法治旅”主题月、“文旅知识产权”主题月、“民法典宣讲”主题月等“一月一主题”法治宣传活动14场,宣讲对象覆盖21个市(州)。结合《旅游法》《文物保护法》《博物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作法治宣传短视频,在微信公众号和重点景区播放,有力提升了普法宣传效果。培育邓小平故居陈列馆、张思德纪念馆等一批省级廉洁文化基地;加强法治文艺作品创作,推出川剧《草鞋县令》、曲艺剧《周永开》等70余个优秀廉政文化产品,以文旅特色助力全社会普法。三是开展《四川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专项宣传。会同省委宣传部、省广播电视局、省体育局制定印发《学习宣传贯彻<四川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的通知》,总体安排《条例》宣传贯彻工作。通过举办专题培训、召开专家座谈会、开展系列解读等形式,切实提高全省各级公共文化工作人员的学法用法意识和能力。依托主流媒体平台举办为期1个月的《条例》线上知识竞赛,通过市州排位战、区县排位战、单位排位战、个人排位战等有奖问答形式,在全省掀起了宣法、学法、用法高潮。

  二、存在不足和原因

  2021年,文化和旅游厅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专业队伍建设还不够完善。由于缺少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的人员,暂时无法设立本单位公职律师,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二是立法工作进程与实践需求的衔接仍需加强。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离不开高质量立法的引领、激励和保障,目前有关文化产业、文旅融合发展等方面地方立法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

  三、2022年度主要安排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继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2022年,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完成《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各项任务要求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年度工作安排,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立足自身职能职责,扎实推动年度工作任务圆满完成。以良法善治为目标,推进科学立法,加快《四川省旅游条例(修订)》等重点立法项目进程。持续推进文化和旅游领域“放管服”改革,努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动态调整权责清单,不断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建立完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等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制,不断提升法治保障能力。

  (三)结合行业特点,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注重发掘、研究、保护红色法治文化,传承红色法治基因,努力创排一批高质量的以红色法治文化为主题的戏曲文艺作品。利用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非遗馆(中心)等公共文化阵地,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活动,助力提升全民法律素养。


原文链接:http://wlt.sc.gov.cn/scwlt/gsgg/2022/2/15/67ed2eb4b8a345e787f0d1442678b38a.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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