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文化和旅游厅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关于评选表彰全省文化旅游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黔文旅办发[2021]61号)文件精神,经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差额评选、民主择优推荐,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评议,将25个全省文化旅游工作先进集体和40名先进个人推荐对象作为拟表彰对象(名单附后),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1月19日至1月25日
联系电话:(0851)86828330(兼传真)、85837320
电子邮箱:360109741@qq.com
联系人:周乾远、凌玉泉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融城2期N1栋624室(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人事处)
邮政编码:550081
附件:1.全省文化旅游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2.全省文化旅游工作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名单
3.全省文化旅游工作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名单
贵州省文化旅游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19日
附件1:
全省文化旅游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贵州省文化旅游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必须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贵州省文化旅游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一)领导班子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信念坚定、团结有力、作风民主、勤政廉洁,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干部职工队伍素质高、团结进取、乐于奉献。
(二)单位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文化旅游和贵州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自身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等制度健全规范,纪律严明,管理和服务水平走在本地区、本系统前列。
(三)扎实推进文化建设和旅游发展,在艺术创作、研究、管理和文艺评论、公共服务、科技教育、文物保护利用、考古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资源开发利用、乡村旅游发展、市场管理、综合执法、文化旅游扶贫、乡村振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工作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
(四)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有力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旅游产业化建设,创新开发文化旅游产品和服务方式,培育新业、新产品、新模式,推动文化旅游业升级,积极发展以民族和山地为特色的文化旅游业,发展全域旅游、智慧旅游、满意旅游,推动“旅游+多产业”高质量融合发展,持续提升“山地公园省·多彩贵州风”旅游品牌影响力等工作中有特色、有经验、有亮点,业绩突出、成效显著。
(五)在建设打造国际一流山地旅游目的地、国内一流度假康养目的地,加快建设多彩贵州旅游强省,创建全域旅游示范省和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区,构建文化旅游主体功能区,加快推动“中国温泉省”“山地索道省”建设,打造特色旅游带,开展全省旅游产业发展大会等重大工作活动,加快长征国家文化公园贵州重点建设区建设,开展“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活动等工作中,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工作扎实,成绩显著。
(六)近5年来未受过行政处罚,未发生安全、质量责任事故,未发生违法违纪、重大投诉等问题;本单位承诺未发生意识形态重大问题,不存在社会征信问题。
二、贵州省文化旅游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旗帜鲜明讲政治,对党忠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模范遵守宪法与法律法规。
(二)工作作风优良、业务素质良好、工作业绩突出,爱岗敬业、勤奋工作、清正廉洁、甘于奉献,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模范带头作用突出。
(三)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文化和旅游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坚持改革创新,勇于开拓进取,具有较高的管理水平或专业技术技能水平,在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
(四)热爱文化和旅游工作,在艺术创作、研究、管理和文艺评论、公共服务、科技教育、考古研究、文物保护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产业发展、资源开发利用、乡村旅游发展、市场管理、综合执法、文化旅游扶贫、乡村振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
(五)在文化和旅游重要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无私奉献,事迹感人,业绩显著。
(六)未受过行政处罚,未发生违法违纪、重大投诉等问题;本人承诺未发生意识形态重大问题,不存在社会征信问题,近5年来年度考核须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附件2:
全省文化旅游工作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名单(25个)
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宣传推广与交流合作处
贵州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贵州省旅游信息中心
贵州省黔剧院
贵州省花灯剧院有限责任公司
贵阳市文化和旅游局
花溪区文体广电旅游局
乌当区文体广电旅游局
安顺市文体广电旅游局
西秀区文体广电旅游局
遵义市图书馆
正安县文体旅游局
赤水市文体旅游局
六盘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钟山区文体广电旅游局
铜仁市梵净山歌舞团有限公司
贵州傩文化博物馆
黔西市文体广电旅游局
贵州百里杜鹃管理区旅游管理局
天柱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雷山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晴隆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兴仁市屯脚综合文化站
龙里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荔波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附件3:
全省文化旅游工作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名单(40名)
王 竹 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处长、一级调研员
岳江山 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政策法规处副处长
唐亚娟 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共服务处一级主任科员
董金昱 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产业发展处一级主任科员
周 琦 贵州省图书馆少儿部主任
张兴龙 贵州省考古研究所副所长
万光伟 贵州文化演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贵州省歌舞剧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李仁刚 贵阳市文化和旅游局一级主任科员
张明玮 贵州京剧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潘兴周 贵阳市群众艺术馆文艺部副主任
王 海 南明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钟新弘 安顺市文体广电旅游局产业科负责人
肖建军 紫云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旅游发展中心主任
胡佳佳 湄潭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旅游服务股股长
赵家林 遵义市文化馆馆长
黄峥嵘 遵义市杨粲墓博物馆馆长
袁 灿 习水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主任
王伟强 播州区文化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 冲 六盘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资源规划开发科副科长
吴剑侠 水城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副科长级干部
王琼芳 六枝特区政协副主席、文体广电旅游局局长
杨 琳 碧江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副局长
高 亚 德江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旅游股负责人
龙凤碧 贵州傩文化博物馆副馆长
刘拥军 铜仁市文体广电旅游局旅游科(运行监测科)科长
陈余启 大方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工作人员
司 勇 黔西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副局长
张 蓉 七星关区文体广电旅游局旅游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孙红莺 黔东南州文化馆创作员、兼任贵州省音协副主席、黔东南州文联副主席
杨 云 镇远县旅游服务中心主任
石 霞 从江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干部
包 颖 黔东南州红色旅游发展中心资源调查科科长
宋 耀 黔西南州民族文化中心群文馆员
马贞春 安龙县图书馆副研究馆员
狄明伟 望谟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旅游服务中心负责人
韦腾荣 册亨县文化馆馆长
周文彤 黔南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体育局)产业发展与经济运行监测科科长
石玉秋 三都县文化馆馆长
段羿丞 黔南州文化馆活动中心主任
栗明坤 罗甸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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