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文化和旅游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子职称证书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黔人社通〔2021〕121号)文件要求,我省已通过“贵州省人才人事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实现职称证书电子化。为规范电子职称证书的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电子职称证书办理程序
(一)贵州省艺术系列、文物博物系列、图书资料系列图书资料专业以及群众文化专业电子职称证书按照平台流程生成。
(二) 2020年以前补办的职称证书流程为:申报人填写《贵州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办理登记表》,经用人单位审核,领导签字盖章后,同当年评审结果和任职资格文件报我办办理。
二、职称证书遗失补办程序
遗失纸质职称证书的人员不再补办纸质证书,全部通过平台补办电子证书。申报人填写《贵州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遗失补办登记表》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遗失补办申请》,经用人单位审核,领导签字盖章后,报我办办理。
附件:
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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