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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广东省疫情防控的温馨提示

  • 时间:2022-02-25 13:3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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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1日至今,广东省广州市发生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为精准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疫情传播风险,结合近期国内疫情特点,省卫生健康委近日发布疫情防控温馨提示如下:

  一、请广大市民持续关注广州市疫情相关感染病例行动轨迹和中高风险地区。5月7日以来,与广东省感染病例行程轨迹有交集,或有广州市、佛山市旅居史的市民,须立即主动到所在社区报备,按照当地社会防控部门的要求,接受社区健康管理、开展核酸检测、执行相关防控措施要求。

  二、5月31日晚10时前,广州市低风险地区来(返)黔人员应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未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在抵黔后要开展1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后方可有序流动,但应尽量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参加聚集性活动和乘坐地铁、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

  三、5月31日晚10时后,我省将结合《广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加强离穗车辆和人员管理的通告》(第14号)要求,对所有广州市低风险地区来(返)黔人员查验是否持有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未持有相关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在抵黔后要开展1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后方可有序流动。

  四、5月18日后有广州市旅居史的仍在黔人员,无7天内有效核酸阴性证明的,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请立即就近进行核酸检测,并将核酸检测结果及时通报当地社区。

  五、5月7日以来从广州市来黔人员,5月14日以来从佛山市来黔人员,要密切观察个人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须立即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立即到就近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

  六、广大群众如非必要,近期不要前往广州市、佛山市;如必须前往,请务必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返黔后,要按照我省要求执行相关防控措施。

  七、广大群众须继续加强个人防护意识,养成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卫生习惯。

  八、我省已经开始大规模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请广大市民积极前往接种点进行疫苗接种。

  


原文链接:https://whhly.guizhou.gov.cn/ztzl/rdzt/yqfk/yxfc/202106/t20210603_684045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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