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妇联,各地(州、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妇联,各师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3+1”工作部署,推进“文化润疆”工程,实施“旅游兴疆”战略,为加快推进我区导游队伍精神文明建设和素质提升,增强导游人员的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和服务意识,展示导游队伍职业风采,传播行业正能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妇女联合会决定联合举办“2021年新疆导游大赛”,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导游大赛由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妇女联合会主办,昌吉州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承办。
为加强大赛的组织领导,保证比赛顺利进行,成立大赛组织委员会,负责大赛组织管理协调工作,组委会办公室设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管理处,负责大赛抓总、协调等工作。大赛执委会设在昌吉州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以下简称承办单位),负责按照组委会工作要求进行大赛总体实施,成立会务组、宣传组、保障组、监督组、安保组,执行大赛整体赛程。承办单位委托自治区旅游专家成立裁判组,设置考试命题、制定比赛规则和评分规则等,组织选手参加初赛和决赛培训,设置和实施复赛、决赛具体内容。
二、竞赛项目
(一)大赛分为中文(普通话)组、外语(英语)组、院校组、红色讲解员组四个项目组进行,四个项目知识问答题库内容相同,英语组使用报名参赛语种答题。
(二)每个项目组分为风采展示、导游(红色讲解员)讲解和知识问答三项。比赛采取百分制,总分为100分,其中风采展示20分,导游(红色讲解员)讲解60分,知识问答20分。风采展示和导游(红色讲解员)讲解均使用比赛报名语种参加。
(三)大赛分为初赛、复赛、决赛。初赛采取新媒体视频竞赛形式,选拔共70名选手进入复赛;复赛采取现场比赛形式进行,选拔共40名选手进入决赛并统一进行赛前培训;决赛采取现场比赛形式进行,角逐出金、银、铜导游员及其他奖项。复赛、决赛均由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题目组成,分别占总成绩的30%和70%。
三、参赛选手
(一)参赛人员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觉悟高,思想基础好。热爱本职、精通业务,严格履行导游执业规范和行业制度,服务态度文明,服务水平优质,工作表现良好,游客评价优良,无重大投诉和违规记录。了解红色文化,尊崇革命精神,热爱讲解工作。
(二)中文(普通话)组、外语(英语)组参赛人员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导游资格证书》和电子导游证,并从事导游服务1年以上(含1年)。
(三)院校组参赛人员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导游资格证书》。
(四)红色讲解员组参赛人员需在景区(点)、博物馆、纪念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红色旅游景区工作2年以上。志愿讲解员年均讲解时长须达到100小时以上。(单独参加红色讲解员选手不需要持导游证。)
四、竞赛安排
(一)组织报名阶段(2021年12月28日-2022年1月4日)。
各地(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师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要在辖区内组织导游(红色讲解员)选拔赛,选拔优秀导游代表、讲解员代表组队参加全区导游大赛。各地均需选派人员组队参赛,每队参赛人员不得少于3人(本地导游人员少于10人的可以联合组队)。自治区导游协会、自治区旅行社协会、兵团导游协会以协会为单位,选送优秀选手报名参赛。报名方式为单位组织统一报名。参赛人员需填写《2021导游(红色讲解员)大赛报名表》并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42839373@qq.com。(报名联系人:段振阳15199687252)
(二)初赛阶段(2022年1月5日-2022年1月9日)。
采取新媒体视频竞赛模式。参赛选手在命题范围内自行选择题目讲解,并由选送单位制作或自行手机录制讲解视频,时长在3分钟以内,参赛人员全程出镜,不得读稿拍摄,讲解内容以新疆是个好地方宣传为主,最好为实景讲解,可添加背景音乐,视频中下方文字统一标注“2021导游大赛选手风采展示--XXX(单位)XXX(姓名)”字样。视频拍摄为竖版,名称为“参赛单位+姓名+手机号码”,视频压缩采用H.264/AVC编码的MP4格式,分辨率设定为720P,音频压缩采用MP3/AAC格式,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100MB。所有视频将会上传至承办单位官方公众号、抖音平台进行滚动发布,请参赛人员务必按照要求进行录制。参赛视频须于1月9日17:00前报送至承办方指定邮箱cjzly@qq.com,邮件名称需与视频文件名称一致。
(三)复赛、决赛阶段(2022年1月14日-2022年1月18日)。采取现场比赛的方式,参赛地点在昌吉州阜康市五江温泉酒店。请通过初赛进入复赛名单的参赛选手于1月13日14:00之前前往参赛地点入住、报到。1月14日下午进行理论考试,并召开裁判、领队会议。
1月15日至16日进行复赛:采取自我展示、自选景区讲解、知识问答的现场竞赛模式。中文组、外语组、院校组、红色讲解员组分场同步进行。1、自我(才艺)展示(每人时长3分钟,需独立完成,分值10分);2、自选景区(线路)讲解(每人时长5分钟,分值60分);3、知识问答(每人时长3分钟,2道题,分值20分)。仪容仪表分值5分、标准普通话(英语语音语调用词准确,表达流畅)分值5分。共计100分。选手须自行准备讲解背景音视频。参赛顺序由选手抽签决定。
1月17日至18日进行决赛:采取知识抢答、模拟情境讲解、特色资源宣传的现场竞赛模式。竞赛命题包含“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新疆四史”基本常识等内容。中文组、外语组、院校组、红色讲解员组知识抢答同场进行,其他比赛分场进行。分别为:1、知识抢答(每场时长10分钟,共4场,每场5人,分值20分);2、模拟情境讲解(每人时长15分钟,现场抽题,内容为线路介绍、应急处置和景区讲解的综合题型,分值60分);3、特色资源宣传(时长3分钟,内容为新疆美食、旅游线路、土特产、文创产品等介绍,选手须自行准备背景音视频,分值10分)。仪容仪表分值5分、标准普通话(英语语音语调用词准确,表达流畅)分值5分。
(四)优秀作品展播:组委会将对大赛优秀参赛作品进行网络短视频风采展示。组委会享有本次参赛视频播放权,初赛优秀参赛视频将由组委会上传至抖音等短视频账号进行风采宣传展示。进入复赛选手将由组委会统一安排录制风采展示及新疆旅游宣传视频,并上传至抖音等短视频,面向社会进行公开风采宣传展示。
五、竞赛标准
(一)比赛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大赛各项纪律,并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公证部门对比赛过程及比赛结果进行全程监督。
(二)初赛采取评委集中打分模式,复赛和决赛评分采取评委集中现场打分模式。比赛分值为百分制。初赛成绩每位选手由2个以上评委共同评分决定。复赛和决赛比赛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成绩相加取平均分。决赛中出现分数相等情况,以现场加赛问答确定获奖名次。
(三)比赛实行裁判长负责制,各项目均按照国家职业标准高级(三级)以上要求组织命题,学习借鉴历届全国导游大赛规则和评分办法,适当增加部分新知识、新内容,对存在异议的问题将进行裁判组集中评议。
六、奖励办法
本次大赛设单项奖34个、优秀组织奖若干。
(一)大赛单项奖:中文组金牌导游员1名,银牌导游员3名,铜牌导游员5名;红色讲解员组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外语组金牌导游员1名,银牌导游员1名,铜牌导游员1名;院校组金牌导游员1名,银牌导游员1名,铜牌导游员1名;另设优秀导游员5名、优秀红色讲解员5名。
(二)对于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且符合条件的女选手,可申报自治区妇联“巾帼建功标兵”称号。对符合条件的获奖选手按《导游奖励晋升和加分备案办理程序》要求,经报文化和旅游部批准后可申报晋升相应导游等级奖励。
(三)大赛团体奖:大赛评选出新疆导游大赛优秀组织奖、特别贡献奖并颁发奖牌。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各地(州、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各师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各协会要加强组织,高度重视,充分准备,做好发动和初选工作,做好统一报名参赛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导游培训和比赛,切实提高参赛队伍的整体水平,展现导游实干风采。
(二)加强宣传,广泛报道。大赛将开设抖音、微信、微博等平台及相关媒体对选手参赛作品进行持续、系列、专题的宣传。请各地、各参赛选手积极推广、大力宣传,参赛作品要对“新疆是个好地方”进行正面宣传推介,不断增强导游人才的荣誉感和自豪感。
(三)强化安全,做好防控。比赛全程设置安全保障和疫情防控专职人员,跟踪落实大赛中各项安全及疫情防控工作。大赛期间凡各项比赛入场均需扫码测温,除参赛人员在比赛时不用佩戴口罩外,其余人员均需佩戴口罩。外地来疆参赛人员需严格执行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和相关措施,各项比赛均做好疫情防控措施、报备与登记等工作。
八、其它事项
(一)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当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及时报备。参赛人员需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报告。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和接触史的人员,原则上不得参加比赛。
(二)各代表队(包括参赛选手、领队)的交通费由各代表队自理,大赛组委会承担比赛期间的食宿、场地、奖品及其它比赛费用。
联系人:
大赛组委会:赵晓群0991-8808939
柏婷婷0991-2890531
大赛执委会:张 磊18909946888
段振阳15199687252
附件:1.2021年新疆导游大赛组织委员会名单
2.2021新疆导游(红色讲解员)大赛报名表
3.2021新疆导游(红色讲解员)大赛报名汇总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文化和旅游厅 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妇女联合会
202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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