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工作,促进生猪等畜禽养殖业健康发展,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调整动物防疫条件审查有关规定的通知》(农牧发﹝2019﹞42号)文件要求,我厅组织制定了《河南省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场所选址风险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hnsxmjfjc@163.com。
二、通过信函方式寄至:郑州市农业路27号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兽医处(邮编:450002)。信封上注明“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15日。
附件1:河南省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场所选址风险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请点击查看附件)
附件2:河南省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场所选址风险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表 (请点击查看附件)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6月5日
责任编辑:王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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