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加入农家乐舆情网!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国外农家乐 > 正文

新疆农村文化大院建设过程与成果

  • 时间:2022-04-10 12:01:35
  • 来源:
  • 作者:
  •  点击: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提出:“启动实施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计划。整合文化惠民活动资源,支持农民自发组织开展村歌、‘村晚’、广场舞、趣味运动会等体现农耕农趣农味的文化体育活动。”经过近10年的建设和探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文化大院已经成为丰富乡村文化服务载体的重要手段、乡村文化阵地的重要补充,进一步保障了农民文化权益、完善了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巩固了农村思想文化阵地。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中,农村文化大院必将发挥重要作用。

  一、建设过程

  2002年4月,《文化部关于进一步活跃基层群众文化生活的通知》明确提出,切实开展好阵地文化活动,图书馆、博物馆、群艺馆、文化馆、文化站等基层文化单位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充实设备和器材,坚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并不断提高文化活动质量。2005年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强调,充分认识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以政府为主导,以乡镇为依托,以村为重点,以农户为对象,发展县、乡镇、村文化设施和文化活动场所,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网络。2013年2月,原农业部启动“美丽乡村”创建活动,提出大力发展健康向上的农村文化,推动农村书屋、农民书架、文化大院等文体设施建设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紧密结合地方经济、文化等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相关工程,文化大院作为建设和发展农村文化生活的前沿阵地在我国广大的农村地区遍地开花。

  最初,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结合实际,在建设农村文化大院中进行了一定的探索,发现了一系列现实问题,如资金短缺、文化活动内容和形式单一、村民参与度低等。2016年新疆启动了农村文化大院建设标准化工程,极大推动了农村文化大院的建设和发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文化大院一般选址在院落和场地相对宽敞,能容纳50人左右的农家庭院、农家乐、商店、民宿等场所。冬季室内场地可容纳20至30人。配备的基本文化设施包括电视机、拉杆音箱、各类图书、棋牌等。有条件的地区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围绕民族歌舞、农民画、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乡土文化打造不同主题的文化大院,硬件设施及基本运行(水电、取暖、人员服务等)保障费用由文化和旅游部门给予适当补助。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文化活动,结合重要节庆,适当增加文化活动场次,文化大院的活动内容和形式与农村文化建设相匹配,与群众需求相适应,重在使用和效能发挥。

  在建设过程中,坚持农村文化大院与乡村公共文化阵地相结合,坚持宣传教育活动与农民自娱自乐相结合,既要满足基本文化需求,也要增强精神力量。其中,以家庭或乡土文化能人为主角的大家唱、大家跳等歌舞表演活动,积极营造乡村群众文化活动蓬勃发展的良好氛围,推进农村移风易俗。视频播放多为贴近农民生活、深受农民欢迎、通俗易懂的歌舞小品、文化知识、科学常识、美食制作、医疗保健等数字文化产品,不定期组织观看,倡导现代、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基层落地生根。

  此外,培训辅导梳理一批符合乡村实际、满足农民需求的多种类、多层次培训目录,以草根化、接地气的方式教育引导农民群众,满足农民多元文化需求,促进农民全面发展,激发农民投身乡村振兴的巨大潜力。在图书配置时,注重配置农民愿意看、看得懂的图书,配套开展系列主题性及常态化阅读活动,培养农民及农村儿童阅读习惯。

  二、建设成果

  农村文化大院采取试点先行、示范带动、整体推进的建设方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对每个示范点给予1万元资金补助,作为示范点建设的撬动资金,并积极调动示范点所在村的“访惠聚”工作队和派出“第一书记”的单位给予支持,地州、县市重点倾斜合力建设,采取自治区示范、地州跟进、县市落实的三级建设模式。截至2021年12月,共建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大院示范点202个,其中和田地区53个、喀什地区39个、阿克苏地区36个、伊犁哈萨克自治州17个、昌吉回族自治州15个、塔城地区11个、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10个、乌鲁木齐市8个、哈密市4个、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4个、阿勒泰地区2个、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2个、吐鲁番市1个。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文化大院建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成为满足农民群众文化需求的场所,成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重要补充,所开展的活动与服务让农民看得见、用得上、参与得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文化大院坚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发展中华文化。各地充分利用文化大院加强教育引导,培育文明乡风,增强文化认同,坚持共建共享。

  在农村文化大院建设中,新疆各地州注重盘活利用农民群众现有院落、农家书屋以及人流集中的场所,不搞大拆大建;充分利用图书馆(室)、文化馆(站)文化资源,依托县级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乡村组织、“访惠聚”工作队、第一书记,鼓励承担驻村工作、乡村振兴等任务的自治区相关厅局利用行业优势进行建设,体现共建共享、优势互补。

  农村文化大院建设坚持自觉自愿原则,在选址以及开展基本活动时,尊重农民群众的意愿,既有人统筹组织,又机动灵活,体现自主管理、自我服务。

  新疆文化大院建设是大力实施“文化润疆”工程、全面推进乡村(社区)文化和旅游振兴、努力实现公共文化服务精准对接群众需求、进一步丰富乡村(社区)文化服务载体的重要举措。

  乡村振兴,既要塑形,也要铸魂。没有乡村文化的高度自信,没有乡村文化的繁荣发展,就难以实现乡村振兴的伟大使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文化大院经历了从无到有、从有到优的发展历程,丰富了农村群众的文化生活,提升了农村群众的文化素质,为突出实效改进乡村治理发挥了积极作用。

  (作者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图书馆)

  

  


原文链接:http://wlt.xinjiang.gov.cn/wlt/hydt/202203/b64b3654b2f5472e8369ff2bdfd8c2f3.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文化旅游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免责声明 网站地图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农家乐舆情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农兴国生态农业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农家乐舆情网 njlyq.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32584 13391650821 010-53386791
监督电话:1303109928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 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lyscfzdy@163.com  客服QQ:3420238713 通联QQ:2135697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