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经过发布招聘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等程序,经研究决定,拟聘用李梅同志为我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期7个工作日( 2022年4月12日至20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选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2年4月20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医务所行政办公室(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送达)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思贤路38号办公楼后楼医务所,邮编:530023,联系电话:0771-2871272.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医务所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医务所
2022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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