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措施》和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指引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提供培训服务,更好地保障学员、员工的合法权益,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商河南省教育厅等部门制定了《河南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和管理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询意见。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信件等方式提出书面反馈意见。电子邮箱:wltkjjyc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文件征求意见”;信函邮寄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纬二路10号,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科技教育处(邮编450003),请在信封上注明“文件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2年4月30日。
附:《河南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和管理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
责任编辑:舒湘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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