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营利性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管理,有效保障培训课程预付费安全,切实维护行业和学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全市营利性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市场规范有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等政策文件,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了《北京市营利性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课程预付费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和建议。
征集时间:截至2022年6月8日,来信来函以邮戳时间为准。
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和建议:
一、发送电子邮件至shichang1chu@whlyj.beijing.gov.cn;
二、来信来函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8号北京旅游大厦,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管理一处,邮政编码:100022。
三、发送传真至010-65674140
附件:1.《北京市营利性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课程预付费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2.意见反馈表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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