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广场舞活动管理,促进广场舞健康发展,营造和谐、文明、有序的城市环境,近日,珲春市文广旅局联合州生态环境局珲春分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和靖和街道等部门,采取多种措施对世纪广场广场舞噪音扰民现象开展专项整治。制定《珲春市广场文化活动公约》;在世纪广场设置公示牌,宣传和告知群众广场舞活动的时间及注意事项,倡导群众自觉遵守活动公约;安装噪音监测设备,音量超标时发出提示音;不定时召集广场舞负责人宣讲政策法规,提高跳舞人员的环保意识;执法人员现场蹲点,对噪音扰民行为及时耐心、细心劝导制止,以理服人;强化巡查,及时制止各类噪音扰民行为;对于屡教不改者依法处罚。同时要求中考、高考等特殊期间,暂停开展广场舞活动。下一步,市文广旅局将继续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坚持常态化管控,确保治理成果得到长期巩固,最终实现广场“用之于民”且“还静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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