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各地(州、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试行)》已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联系人:叶波 电话:13319893545
附件:1. 文物、艺术考级、艺术品经营
2.出版物
3.互联网娱乐营业场所
4.电影广播电视
5.旅游
6.《裁量基准》说明
7.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
2022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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