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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规范旺季旅游市场秩序 经营主体调价需提前1个月公布

  • 时间:2022-07-23 15:2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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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旺季旅游市场秩序,提升服务质量,维护旅游及配套服务行业价格秩序,保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促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

  通知要求,A级旅游景区、旅游星级饭店和等级民宿等旅游经营主体,要严格执行相关部门的备案制管理,一经备案不得擅自调整备案价格标准;对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调整具体价格水平、淡旺季票价执行时间、出台优惠政策等信息,需提前1个月向社会公布。


原文链接:https://www.mct.gov.cn/whzx/qgwhxxlb/xj/202207/t20220722_93487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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