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 当事人名称 | 天津自贸试验区善慧堂工艺品销售中心(张某明) | |
当事人类别 | 个体工商户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2120118MA05Y22G6W | ||
案由信息 | 案由 | 未持有《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证明》从事艺术品经营活动所经营的艺术品未标明作者、年代、尺寸、材料、保存状况和销售价格等信息 | |
违则条款 | 《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二款和第九条第一项之规定 | ||
罚则条款 | 依据《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和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参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办法》《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办法》 | ||
决定信息 | 决定书文号 | (津)文综罚字[2022]F-000036号 | |
决定日期 | 2022.6.30 | ||
决定类型 | 罚款 | ||
罚款金额(万元) | 0.3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 | ||
执法主体 | 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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