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鉴于进入2022年水稻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品种公示已结束,根据我省农作物品种试验管理办法,现发布《2022年安徽省水稻品种区域试验及生产试验实施方案》(附件)。请各有关单位(包括供种单位、试验单位和性状鉴定单位)按要求严格做好今年水稻品种的试验管理工作。
附件:2022年安徽省水稻品种区域试验及生产试验实施方案.docx
安徽省种子管理总站
2022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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