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务司决定开展“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设典型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公共函〔2022〕4号)文件精神,经专家评审,拟推荐我省以下3个案例参评“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设典型案例:
1.崇州市建设“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竹编)”案例;
2.绵竹市建设“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木板年画)”案例;
3.蓬溪县建设“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书法)”案例。
现将以上拟推荐案例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如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请来信或在工作时间电话向文化和旅游厅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址、电话号码等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核查;凡匿名、冒名或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通讯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青莲上街2号
邮政编码:610051
联系电话:028—86703717(公共服务处)
028—86702205(机关纪委)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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