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文化和旅游厅出台《青海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规范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评估工作。《细则》共计14条,包含《细则》制定依据、适用范围、评估方式、原则、评估指标、工作程序、评估结果等,自2022年9月19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
《评估细则》重点结合我省非遗保护工作实际,注重对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中突出问题的解决。一是在总结评估工作经验基础上,对标以往评估工作中出现的各地评估标准不统一、内容不全面、流程不规范等问题,提出了明确内容,彰显了我省特色;二是在保障传承人权利的基础上,分门别类制定评估指标及内容,并通过打分方式开展,有利于客观、公正反映传承人传承活动,有利于更好地激发传承人的传承活力,督促传承人履职尽责;三是结合我省传承人实际,调动了项目保护单位及各市州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的主动性,搭建了项目保护单位、市州文旅行政部门、传承人之间沟通和衔接的桥梁,为更好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活动深入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细则》结合实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青海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青海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多次深入基层调研,先后征求了厅机关各处室、基层文旅部门、项目保护单位、省垣专家学者、传承人意见建议,并做了充分吸纳和修改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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