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丹东市委、市政府把培育新型市场经营主体作为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的重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有力抓手,有效地促进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截至2021年底,全市在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3643家。其中,东港市1848家,凤城市725家,宽甸县734家,振安区223家,元宝区38家,振兴区(含高新区)75家。按行业分类,粮食、果蔬、林下种植等种植业类2924家,畜牧、水产养殖类637家,农机类82家。全市拥有合作社成员10万余人,普通农户数近8万户,带动非成员农户约15万户。涉及种、养、加及供销服务等众多领域。统一销售农产品总值达12亿元。拥有注册商标的149家,通过农产品质量认证的65家。经过几年发展,涌现出一批具有地域优势的典型社,这些典型示范社的发展壮大,充分发挥了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极大地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和收入水平。
丹东市按照主体多元化、服务专业化、运行市场化的要求,大力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1.强化宣传培训力度。在《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当年,市人大、市政府联合召开了宣传贯彻合作社法工作会议。印发了《丹东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宣传培训方案》,开展了合作社法进村入户宣传月活动。几年来,全市开展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培训60多期,受训8000多人次。通过培训,合作社管理人员的素质普遍提高,规范化程度明显增强。
2.健全完善政策体系。先后出台了《丹东市关于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省市县示范社“三级联创”工作的通知》等促进农民合作社发展的政策指导性文件,大力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提升合作社发展质量。
3.积极开展合作社示范创建。根据《农民专业合作法》、《辽宁省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选办法》,修订完善了《丹东市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选办法》(丹农发〔2020〕147号),在全市开展了市、县两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选,树立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样板,推进其向高标准规范化方向发展。同时对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的市级示范社,优先安排国家、省、市扶持项目,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4.积极推进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市、县农业农村部门每年均组织合作社理事长、镇村农经干部等,参加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专题培训和研讨交流,宣讲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听取和征求合作社在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交流合作社建设中好的做法和经验,现场答疑解惑。2021年东港市纳入国家级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示范县建设项目,建设期为2022年-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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