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双减”工作安排部署,进一步深化校外培训管理,全面规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行为,省文化和旅游厅会同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体育局联合制定印发了《青海省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类别细目清单》(青教监〔2023〕2号)。
公布细目清单是践行为民服务宗旨、推进主题教育走深走实的重要举措,对持续推进文化艺术、研学类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化管理和维护广大中小学生及学生家长权益具有重要意义。细目清单分为四大类,其中涉及我厅的有文化艺术类和研学类2大类,包含音乐、舞蹈、美术、戏曲与影视、设计学等12小类,声乐、舞蹈表演、播音与主持、军训、夏令营等41个培训项目。进一步细化了培训项目内容、明确了培训项目主管部门、确定了培训机构边界,为完成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审批备案提供了便利。
下一步,我厅将结合《青海省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类别细目清单》规定,完成我省第三批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和第一批研学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备案及公示工作。同时,扎实做好对已完成备案189家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工作,持续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推动全省文化艺术类、研学类校外培训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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