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常态化开展文物安全检查与行政执法巡查。强化责任落实,完善文物保护监管体系,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建立了安监、消防、文物等多部门协同联动的文物保护长效监管机制,全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共858处文物点纳入文物安全常态巡查,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50多人次,开展了20多次检查与巡查,对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进行督查、通报、整改。
二是专项化推进文物公益诉讼机制建设。大足石刻研究院、大足区文物局与区检察院签订了文物公益诉讼保护合作协议,与渝北区法院环境资源庭联合开展文物资源保护战略协作,在大足石刻景区建立了文物保护检察官办公室,截至2023年共向各镇街、相关部门发出文物保护检察建议书9份,终结案件9起,有力推动了文物保护法治化。
三是广泛化开展文物保护宣传。深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文物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提高政策宣传覆盖面。充分利用“5·18”国际博物馆日、文化遗产日、博物馆“四进”活动等,向广大市民群众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等2000余份,提升文物保护关注度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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