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广电〔2021〕114号
本市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网络视听内容建设,做强网上正面宣传,引导促进网络视听精品内容创作与生产,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将继续组织开展网络视听节目精品创作传播工程。
现将本市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要求
活动参评作品,应为处于创作阶段的原创网络剧、网络电影、网络纪录片、网络动画片、网络综艺节目等。
参评作品应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相统一,自觉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重点聚焦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重大主题,讲好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故事,引导树立正确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围绕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等主线,讲好当代中国各项事业蓬勃发展,广大人民追梦逐梦圆梦故事;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大力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好的时代主旋律。
二、活动内容
本年度网络视听节目精品创作传播工程作品征集分为上下半年两次开展。
作品征集与初评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相关行业影视节目制作机构、相关大专院校(院系)可参与本次作品征集活动。
本市企业、机构申报的作品由我局统一接收和初评,选出推荐作品报送广电总局网络司。
作品评审
广电总局组织专家委员会对征集到的作品进行评议,推选出最终入选作品。
入选作品扶持
作品入选后,广电总局将与节目制作机构签订《扶持项目协议书》,发放一期补助资金,全流程跟踪推进作品创作,给予专项指导。作品制作完成后,通过省局初核、广电总局专家成片评议,可列入《网络视听节目精品创作目录》。对列入目录的作品,广电总局将发放二期补助资金,并给予宣推和播出支持。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动员,特别要注意坚持质量优先原作,优中选优,推荐契合主题、高质量、高品位的作品。
2、参评机构上半年的申报截止日期为3月31日;下半年截止日期为10月31日。
3、各参评机构请于上下半年申报截止日期前,登录网络视听节目精品创作传播工程扶持项目申报平台(http://jpcz.pingshen.nrta.gov.cn/hkpss/dist/site/jpcz)注册账号,认真阅读用户手册,根据平台有关说明,完整填写所需信息完成申报。
上海市广播电视局
2021年03月11日
(联系人:夏薇怡朱静怡联系电话:23118231,23118233)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农家乐舆情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农家乐舆情网 njlyq.org.cn 版权所有。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 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