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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2018年旅游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 时间:2022-02-25 12:4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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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的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根据,2018年我委围绕以下工作要点深入推进旅游旅游法治建设工作:

  一、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2018年旅游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部署本地区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责任单位:政策法制处)。

  二、根据中央和自治区部署,组织开展全区旅游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以点带面、上下联动,形成创先争优、你追我赶的良好环境和浓厚氛围(责任单位:政策法制处、委机关各处室、广西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三、严格执行《广西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可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并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责任单位:政策法制处、委机关各处室、广西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四、认真做好机构改革法规、规章清理工作。切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关于“实施机构改革方案需要制定或修改法律法规的,要及时启动相关程序”的要求和中央的部署,把机构改革法规规章清理工作作为政治任务来完成,抓紧对现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进行专项清理,清除实施机构改革方案的法规规章障碍,实现改革决策与立法决策相统一、相衔接(责任单位:政策法制处、委机关各处室、广西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五、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暂行办法》,依法制定全区旅游行政规范性文件(责任单位:办公室、政策法制处)。

  六、科学界定重大行政决策范围,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合法(责任单位:政策法制处、委机关各处室、广西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七、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行政执法合法适当(责任单位:政策法制处、监督管理处(行政审批处)、广西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八、认真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严格按照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要求,科学分解各自的行政执法职权,确定内设机构、执法岗位、执法人员的具体执法责任,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责任单位:监督管理处(行政审批处)、广西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九、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举办全区旅游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责任单位:监督管理处(行政审批处)、广西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十、建立执法人员退出机制。规范执法辅助人员管理,明确其适用岗位、身份性质、职责权限、权利义务、聘用条件和程序等(责任单位:监督管理处(行政审批处)、广西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人事处)。

  十一、加强行政执法保障。完善行政执法人员保障机制,推行岗位定期轮换等工作制度,对长期在一线工作的行政执法人员,在评优、奖先等方面增加权重比例,逐步建立符合行政执法特点的保障体系,建立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职业风险保障制度(责任单位:监督管理处(行政审批处)、广西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人事处)。

  十一、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比例,提升行政机关应诉能力(责任单位:政策法制处)。

  适时组织行政机关负责人旁听庭审活动并开展庭后研讨,强化行政机关负责人积极主动出庭应诉意识,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积极性和应诉答辩能力(牵头单位:政策法制处)。

  十二、创新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工作机制。推行行政复议开庭审理制度,对重大、复杂或者事实争议较大的案件进行开庭审理,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听证规则和庭审规则(牵头单位:政策法制处)。

  十三、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宪法。认真组织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不断增强宪法意识。严格执行领导班子学法用法制度,切实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领导干部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政策法制处、机关党委)。

  十四、深入贯彻《旅游法》等涉旅法律法规宣传。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强舆论宣传,加强对全区行业进行《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责任单位:政策法制处、监督管理处(行政审批处)、广西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十五、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确保行政执法人员熟练掌握行政执法依据和流程,努力提升行政执法素养和水平(责任单位:政策法制处、监督管理处(行政审批处)、广西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原文链接:http://wlt.gxzf.gov.cn/zwgk/ghjh/t392529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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