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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2017年工作规划计划要点

  • 时间:2022-02-25 12:0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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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是巩固发展“十三五”良好开局的关键一年,是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的重要一年。我们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把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根本任务,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定文化自信,努力推进民族文化强区建设,为营造“三大生态”、实现“两个建成”贡献文化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持党组带头,以上率下,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专题学习研讨、举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继续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表大会精神,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全面准确掌握全会和党代表大会精神。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举办区直文化系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培训班,分层次分批次对区直文化系统党员干部进行轮训。促进广大党员干部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突出抓好理想信念教育,推动各级党组织加强理论学习,引导全体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进一步加强党史、国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和基本国情的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切实履行“两个责任”。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从严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组织生活制度。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突出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加大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加强警示教育。全面落实党委、纪委、党的工作部门的监督责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党外监督的重要作用,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加强党组织建设。巩固拓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自治区党委政治巡视整改工作成果,落实《区直文化系统基层党建工作指导意见》(试行)和《区直文化系统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把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开展机关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创建活动。继续开展基层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到社区“双报到、两服务”工作。加强反腐倡廉工作力度,深化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通过对党员按时足额交纳党费的管理和教育,引导党员增强党员意识、提高党性觉悟。实现党员政治理论学习、意识形态教育、党内监督全覆盖。理顺文化厅直管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领导机制,实现社会组织党的工作全覆盖。

  二、牢牢把握正确方向,推动文艺精品创作演出繁荣发展

  加强艺术创作和引导。加强艺术创作的规划性、前瞻性,组织召开全区艺术创作工作会议。组织文艺院团扎实开展“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形成长效机制。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中国梦为主题,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根基,围绕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改革开放40周年、迎接自治区成立60周年、营造“三大生态”实现“两个建成”谱写建党百年广西发展新篇章、第八届中国京剧艺术节、第九届广西音乐舞蹈比赛等时间节点及重大活动进行创作,创作出反映时代呼声、展现人民奋斗、振奋民族精神、陶冶高尚情操的优秀作品。全区计划创作5部大型剧目,30个小戏小品音乐舞蹈等小型节目,修改打磨3部大型剧目,复排5部大型剧目。

  举办重大文艺演出活动。继续组织全区各级文艺院团开展下基层惠民公益演出1000场,区直院团开展“唱响八桂中国梦 艺术精品到基层”惠民公益演出500场,驻场惠民公益演出300场,使文化惠民演出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军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唱响主旋律,传递正能量。加强“壮族三月三”、“五一”国际劳动节、“七一”建党节、“十一”国庆节、元旦、春节等重要节假日演出。支持“南国之声”周末音乐会、“民族戏苑”周周演等常态化驻场演出,支持各市培育和打造驻场演出品牌。

  举办重大艺术赛事和活动。举办第九届广西音乐舞蹈比赛、全区“深入生活 扎根人民”小戏小品创作成果展演、全区“深入生活扎根人民”音乐创作成果展演等各项重大艺术赛事和活动。选送优秀剧目参加第八届中国京剧艺术节。大力开展地方戏曲进校园活动。

  开展艺术人才培养工作。继续实施2017年地方戏曲名师带徒“三个一”工程,对2016年地方戏曲名师带徒“三个一”工程、2015—2016年度表演艺术人才培养计划项目进行考核验收,实施2016—2017年度优秀创作表演骨干培养计划。

  三、全力推进文化扶贫惠民,加快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宣传贯彻公共文化制度法规。抓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宣传贯彻,及时进行培训、解读和宣传。贯彻落实《文化馆管理办法》《各级公共图书馆业务规范》和《各级文化馆业务规范》。

  加快推进落实改革任务。推进我区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文化精准扶贫等相关改革任务的探索试点。

  丰富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承办“春雨工程”全国文化志愿者边疆行活动,办好“魅力北部湾”、广场舞、合唱比赛等系列群众文化活动。积极参与第十九届中国老年合唱节和第八届中国少年儿童合唱节等活动。

  继续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全力做好自治区为民办实事村级公共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开展全区1200个村级公共服务中心项目建设。抓好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向社会免费开放工作,推进各级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规范化、服务项目品牌化、文化活动常态化、文化服务均等化。继续加大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示范项目的支持力度。巩固提升第一批、第二批示范区、示范项目建设成果,不断完善第三批示范区、示范项目的创建工作,做好第四批示范区、示范项目的选点、申报工作。扎实推进公共数字文化工程考核工作和基层文化队伍培训工作。

  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加大乡镇综合文化站服务效能抽查力度,切实提升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整体服务效能。开展全国第六次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做好第二次全国乡镇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工作。

  四、持续完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促进文化市场健康有序

  贯彻落实行业管理政策。贯彻落实文化部部署,加强移动网络游戏管理以及网络表演、网络艺术品等新兴文化市场管理,监督和推进经营主体落实内容自审制度。开展文化市场政策法规落实和行政审批规范化检查。

  建立健全信用监管制度。落实文化部《文化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和《文化市场警示名单管理办法》,推进文化市场诚信建设,开展黑名单管理工作和警示名单管理试点工作。定期发布文化市场黑名单和文化市场警示名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推进行业转型升级。推进文化娱乐行业、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转型升级。全面启动文化娱乐行业转型升级工作,继续深入推进上网服务行业转型升级。推动全区上网服务场所、娱乐场所服务环境分级评定、分级管理。推动上网服务场所、娱乐场所参与社区、乡镇公共文化服务。

  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按照中央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意见和文化部有关部署,制定推进改革方案,指导各地落实改革任务。

  加强队伍建设。举办行政审批人员培训班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继续实施文化市场行政审批能力提升计划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能力提升计划。开展自治区、市、县(区、市)文化市场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能力素质提升全员培训。

  加强案件督查督办。加强执法办案,强化对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高校周边文化市场的整治。要将查案与信用制度特别是黑名单制度结合。加强演出市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艺术品市场重大案件督查督办。加强重大案件办理的宣传。全面推行文化市场“双随机一公开”,开展文化市场明查暗访、交叉执法检查、重点督查、随机抽查。

  提升信息化水平。推进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广泛应用。全面应用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推进文化市场行政许可与执法案件在线办理,加强与各有关行政部门信息系统的衔接共享,实现互联互通。升级和完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监管平台,加强非现场监管执法。

  五、紧抓文化产业发展机遇,促进文化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制定落实文化产业政策规划。制定《广西文化产业跨越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开展文化产业数据调查工作。建立广西文化产业重点项目库,编印发布《2017广西文化产业重点项目手册》。举办广西文化产业项目合作推介会,精选文化产业项目进行路演。编撰广西文化产业发展报告(2016)。建设广西文化产业信息服务平台。

  促进文化产业园区提档升级。督促支持当地政府做好桂林创意产业园创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的工作。建设提升北海市文化产业园等产业园区,鼓励产品更新、服务升级、品牌打造和业务创新,形成主题突出、特色鲜明的文化创意品牌园区。

  培育骨干文化企业。上报《推动文化企业出精品出人才出名企上台阶上水平实施方案》。鼓励各地着力发展一批拥有核心技术、创新成果的创新型文化企业。举办2017年广西文化产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班。评选认定第七批自治区文化产业示范基地。促进文化金融合作,拓宽文化企业融资渠道。

  加快特色文化产业转型升级。开展广西特色文化产业发展先进县评选创建工作,引导督促各县(区、市)积极发展区域特色文化产业。加大对特色文化产业重点项目扶持力度,遴选具有示范性、带动性的重点项目给予扶持。推荐符合条件的重点项目申请中央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

  培育发展数字文化产业。促进数字创意产业创新发展,鼓励开发数字文化产品。组织评选广西优秀原创动漫作品,遴选扶持优秀电视动画片、动画电影、网络动漫、手机动漫作品、动漫舞台剧,促进具有桂风壮韵的动漫精品创作、生产和传播。推荐优秀动漫作品申报文化部动漫品牌建设和保护计划、参加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第三届动漫奖评奖。

  推动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充分调动文化文物单位积极性, 发挥各类市场主体作用,发展创意文化产业,全面提高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水平。举办2016广西文化创意产品设计大赛获奖作品展览和路演。评选认定首批自治区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示范基地。

  搭建文化产业交流合作平台。协同广西国际博览事务局举办2017中国—东盟博览会文化展、2017中国—东盟博览会动漫游戏展暨中国—东盟动漫游戏节。组织参加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会、丝绸之路(敦煌)国际文博会、北京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博览会、海峡两岸文化产业博览会、义乌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会。

  六、夯实文物保护基础,不断提升文物保护利用水平

  抓好《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工作落实,对各地的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推动文物保护重点项目实施。加强世界文化遗产左江花山岩画文化景观保护管理工作,完善监测体系。抓好《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工作落实,对各地的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推动文物保护重点项目实施。加强世界文化遗产左江花山岩画文化景观保护管理工作,完善监测体系。实施一批重点文物保护工程与项目,组织区内文博单位申报2017年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重点革命文物、文物保护利用设施建设等项目补助资金。持续开展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家大遗址、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民族传统建筑的文物保护工作,推进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和文化遗产地文物保护利用设施建设,继续实施革命文物三年行动计划,做好革命文物的保护利用工作。开展第七批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评审上报工作,做好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工作。

  规范文物保护管理工作。全面加强文物保护单位“四有”(有文物保护标志牌、有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有记录档案、有管理机构或管理人员)工作,继续完善自治区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出台《广西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及验收办法》,加强对文物保护工程的监督管理。

  深化考古发掘等基础研究。配合基本建设、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大遗址保护、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抓好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北部湾海域和骆越文化、那文化(稻作文化)等考古调查、课题研究、水下考古基地建设和考古挖掘工作,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的横向联系,继续推进列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的灵渠、海上丝绸之路·北海史迹、侗族村寨·三江侗族村寨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各项基础工作,加强遗产价值和内涵研究。

  推进文物合理利用。进一步发挥向社会开放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旅游发展、精准扶贫、文化传承、展示教育的功能作用,推动文物保护与惠民富民双赢。

  加强博物馆建设。推动扩大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开展2011—2016年度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情况实施与总结评估,继续推动135家博物馆免费开放和免费开放资金使用管理监督工作。指导自治区、市级博物馆文创产品开发。继续开展博物馆陈列展览提升、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可移动文物修复的实施和项目申报等工作。研究让文物“活起来”的路径方法和措施,调动社会力量参与“互联网+中华文明行动计划”。继续推进自治区博物馆改扩建项目工作,落实部分项目资金,争取2017年年初动工、年底完成主楼封顶。继续组织申报全国博物馆十大陈列展览精品申报工作。举办5·18国际博物馆日广西(桂林)主场城市活动和广西博物馆十大社会教育案例评选活动。召开全区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总结工作会议,发布一批符合公开条件的普查数据,公布普查结果,推进普查数据资源共享和开发利用,推出一批普查成果。研究制定促进非国有博物馆发展意见。

  加强文物安全工作。加强文物法规和制度建设,指导和推动有立法权的市、县开展文物地方法规出台工作。集中开展“文物法人违法案件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的文物违法犯罪案件。积极协调推动建立或完善公安、文物部门联合打击防范文物犯罪长效工作机制,对文物案件频发地区,开展公安、文物联合巡查。实施文物平安工程,完善高风险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重点博物馆防火防盗防破坏设施。继续推进文物建筑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点建设,举办全区文物消防知识培训班。继续指导各文博单位“三防”项目的申报与实施工作。

  七、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活力

  大力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展示活动。以新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组织形式多样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宣传活动。精心策划和组织好“壮族三月三”系列文化活动,打造“壮族三月三·八桂嘉年华”文化活动品牌。组织开展“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系列活动。

  加强对各民族优秀非遗项目的保护和传承。扶持各民族彰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利于促进民族团结、有利于突出地方文化特色、有利于促进当地文化旅游业发展、有利于当地民众脱贫增收的非遗保护示范性工作平台建设。与高校合作共建广西振兴传统工艺研究中心,探索研究振兴路径,提出广西振兴传统工艺方案。

  夯实人才培养基础。加强对各地从事非遗工作专业人员的培训;开展第五批自治区级代表性传承人评审认定工作,继续开展传承人群进高校研习培训班。实施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启动自治区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

  促进整体性保护工作向深层次开展。以国家级“铜鼓文化(河池)生态保护试验区”建设为引领,全面推进广西整体性保护工作的开展,制订好各文化生态保护区的总体规划,梳理、找准每个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特点,有针对性地采取支持措施。深入推进中越边境非遗保护惠民富民示范带建设,以传承工作平台建设为抓手,推动示范带建设工作的开展。

  八、推动广西文化走出去,提升文化强区对外影响力

  推进“一带一路”文化交流与合作。举办好第12届中国—东盟文化论坛及第5届中国—东盟(南宁)戏剧周、中国—东盟(南宁)戏曲演唱会等系列配套活动。做好中国—东盟文化交流中心建设方案的前期筹备工作。

  承接文化部“欢乐春节”品牌活动项目。2017年组派大型艺术团分批次赴台湾开展“欢乐春节”系列活动,在台湾地区台北、高雄、花莲等地开展春节巡演、彩调歌舞剧《刘三姐》舞台演出等活动。组派杂技艺术团赴老挝开展“欢乐春节”文艺演出活动。

  参与海外中国文化中心合作共建工作。2017年组派艺术团赴斯里兰卡中国文化中心举办“广西文化周”系列活动。通过演出、展览等活动对外展示广西丰富多彩的优秀文化,提升广西文化的国际影响力。

  做好对港澳台地区的文化交流工作。赴澳门举办“根与魂”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活动。邀请香港地区青少年(大学生)来桂访问交流。

  扶持广西优秀文化品牌,推动“漓江画派”走出去。结合广西2017年承接的海外中国文化中心共建计划,组织漓江画派美术家赴斯里兰卡开展采风写生活动与文化交流。

  九、贯彻实施“十三五”规划,全力谋划文化改革发展新篇章

  全面实施《广西文化发展“十三五”规划》。大力开展规划宣传解读工作,凝聚文化发展共识,营造文化发展浓厚氛围。制定规划分工实施方案,明确职责,落实任务,推进规划全面实施。制定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开展规划年度监测评估工作,将规划实施情况列入绩效考评,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加强文化法治建设。启动《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立法进程,做好立法前期基础工作。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力度,依法全面履行文化部门的政府职能。深入开展“七五”普法,全方位、多层次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推动区直文化系统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法治行政机关。加强机关制度建设,编印《广西文化厅规章制度汇编》。

  深入开展文化调研工作。设立2016—2017年度专项调研课题,统筹推进全区文化系统调查研究工作,促进调研成果转换利用。表彰评选优秀调研成果和先进调研单位,编印广西文化系统优秀调研报告汇编。

  加强行业协会管理。健全行业协会管理制度,推进行业协会规范化运行。清理整顿行业协会,推开行业协会脱钩工作。扶持行业协会健康发展,激发行业协会内在活力和发展动力,促进行业协会自主运行、有序竞争、优化发展。

  十、加强各项基础工作,为文化建设顺利推进提供有力保障

  提升文化财政保障和监管能力。围绕“十三五”规划和中期财政规划,强化预算编制工作的前瞻性和精准性,争取中央、自治区加大对文化投入力度。严格预算执行管理,加强直属单位的财务监督管理,规范行政事业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加大财务审计和监督检查工作,加强财政资金绩效考核。

  继续推进广西博物馆改扩建、广西民族剧院、广西群众艺术馆改扩建等工作。配合好发改委,认真抓紧做好“十三五”期间,全区县级图书馆和文化馆新建及改扩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展示中心、县级国有文艺院团排练场等建设任务,加大对广西地市级“三馆”设施建设项目的督促指导力度。

  加强文化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创新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进一步强化绩效考核导向,充分发挥年度考核的管理监督、激励约束作用。加强后备干部培养工作。研究制订《区直文化系统处科级后备干部培养方案》,开展区直文化系统处科级后备干部遴选工作,建立健全入库管理、针对培养、动态调整的工作机制。举办一期区直文化系统后备干部培训班。着力构建人事部门统筹协调、业务处室归口实施的干部培训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干部培训、人才培养考评验收办法。加大文化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培养推介力度。组织开展文化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专题调研和评估工作,组织修订文化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办法。妥善解决部分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与事业发展需要不相适应的问题。组织修订群众文化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进一步完善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业技术人员归入群众文化系列评审的条件和办法。贯彻厅党组关于理论学习全覆盖的新要求。建立健全厅机关集中学习制度和区直文化系统干部职工能力素质提升学习考试制度,进一步完善抓学习、促发展的工作机制。组织开展“三区”人才培养专题调研和中期评估工作,着力完善出人才、出成果、出效益的“三区”文化人才培养机制,开展“整市(县)推进”试点,努力打造“三区”人才工作的升级版。

  加快推进政务公开、网上政府服务工作。推进文化厅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建设一体化网上政府服务平台,全面公开政务服务、行政权力和公共资源交易事项,推进网上办事,推动政务服务“一个窗口进出,双线协同,三向联办”,促进文化厅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标准化、网络化水平显著提升。

  加强机关后勤服务规范化管理。制订《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机关服务中心工作岗位设置及职责分工》《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机关办公区域车辆停放管理暂行办法》《广西文化厅机关院区办公区与住宅区物业、水电管理分割方案》等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规范机关院区事务管理。加强新购入固定资产验收、登记及报废固定资产的实物处理等工作。切实加强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完善和创新管理服务工作。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办公室 2017年2月10日印发


  


原文链接:http://wlt.gxzf.gov.cn/zwgk/ghjh/t392458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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