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文旅办发〔2020〕29号
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第七批“三个一”
工程考核巡检及第八批“三个一”工程
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
根据《贵州省文化厅促进全省县域文化产业发展“三个一”工程申报评选管理办法》(黔文发〔2013〕7号)有关规定,为充分发挥“三个一”工程的示范引领作用,切实做好第七批“三个一”工程考核巡检及第八批“三个一”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第七批“三个一”工程考核巡检工作
根据工作安排,今年我厅将组织对第七批促进全省县域文化产业发展“三个一”工程项目进行考核巡检,重点检查被命名单位的发展情况和示范引领作用。
(一)巡检对象
省文化和旅游厅2019年命名的文化产业示范村、特色文化
产品、优秀演出团(共20家,名单附后)。
(二)巡检方式
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自查阶段,由被命名单位对照
巡检内容进行自我检查,并形成自查报告,经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收集整理后,于6月30日前将电子版自查报告报厅产业发展处指定邮箱(gzswltcyc@126.com)。第二阶段为抽查阶段,由省文化和旅游厅派出考核组或委托第三方采取明查暗访方式对获得“三个一”工程资金支持的单位进行抽查考核。
(三)巡检时间
从今年4月底开始,至6月底结束。
(四)自查报告内容
1.基本情况,包括企业或单位名称变更、企业规模、经济性质、管理模式、人才培养等;
2.效益情况,去年以来所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主要特点、亮点及在本行业的示范作用;
4.发展前景和未来规划;
5.扶持资金使用情况;
6.有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贵州省文化厅促进全省县域文化产业发展“三个一”工程申报评选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
二、第八批“三个一”工程项目申报工作
为有效推动全省文化产业快速发展,我厅将继续开展“三个一”工程项目申报评选工作,力争通过示范项目的引领,打造一批代表性强,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好的优质企业。
(一)申报条件
1.申报文化产业示范村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与国家文化产业政策的要求,坚持发展先进文化,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协调和统一。
(2)文化特色鲜明、非物质文化遗产丰富、基础设施较好、环境优美、交通便利,群众文化活动丰富多彩。
(3)围绕乡村文化旅游,开展农家乐、文艺表演、民俗展示、休闲娱乐、户外运动等活动较好的村落。
(4)乡村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在推动本地区乡村旅游发展方面措施有力,成效明显,具有示范作用。
2.申报优秀演出团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备一定的演出规模和推广潜力,全年营业性演出场次达到100场以上,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有文化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有固定演职人员和演出场所。
(3)演出内容健康向上,具有地方文化特色和民族特色。
(4)有良好的策划、管理、营销团队,有规范的规章制度和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获得国家级或省级奖项的给予优先考虑。
注:文旅融合度大,市场占有率高的演出团体优先。
3.申报特色文化产品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1)所生产的文化产品和提供的文化服务能够面向市场,面向群众,对带动当地群众增收致富有较强的推动示范作用。
(2)通过利用本地、本民族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开发生产出有创意、体现多民族文化特色和风格、具有良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特色文化产品。
(3)申报的特色文化产品年销售收入达到100万元以上。
(4)有生产管理团队,内部管理制度健全,保持较快的发展速度和良好市场前景。
注:文化创意设计或与互联网深度融合类产品也可申报。
(二)申报范围
凡在贵州省境内,符合文化产业示范村申报条件的村寨可以申报文化产业示范村;凡在贵州省境内登记注册的文艺团体,符合优秀演出团申报条件的可以申报优秀演出团;凡在贵州省境内登记注册的各种所有制文化单位(企业)所生产和提供的文化产品和服务,符合特色文化产品申报条件的可以申报特色文化产品。
注:前两年内已被命名为“三个一”工程的示范单位不可以重复申报。
(三)申报程序
1.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自即日起,到2020年7月31日截止。
2.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需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由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负责组织本市(州)内文化单位(企业)申报,文化产业示范村、优秀演出团、特色文化产品分别进行申报。
3.申报流程
(1)申报单位(企业)可登陆文化和旅游厅产业处邮箱下载申报通知及申报表(gzswhtcyc@163.com)。
(2)将申报表及相关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报送到省文化和旅游厅产业发展处501办公室,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中天金融城二期N1栋。
(3)由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负责组织好“三个一”工程项目的初选、申报,对申报项目提出初审和推荐意见,并保证上报材料真实有效。
4.申报数量
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文化产业发展的实际,认真分析研究、综合比较本地文化产业的发展水平,筛选出具有发展潜力和特色的项目。为保证申报项目的质量,每个县(市、区)限报一个文化产业示范村、一个优秀演出团、一项特色文化产品,条件不成熟的可以不参加此次申报。
(四)申报提供材料
1.申报文化产业示范村项目需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两份)
(1)申报文化产业示范村的基本情况和发展规划。
(2)申报文化产业示范村的经营情况,以及取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申报文化产业示范村所在乡(镇)和县(市、区)文化局的推荐意见。
(4)村(寨)文化站、风景、基础设施等体现村(寨)民族风情的照片。
2.申报优秀演出团项目需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两份)
(1)项目单位的基本情况、发展规划,以及取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提供的企业财务年度报表。
(3)项目单位办公、排练场所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书。
(4)①项目单位演职人员名册;②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文化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复印件;④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⑥国、地税登记证的正本复印件;⑦开户银行提供的资信证明;⑧获得国家级或省级奖项证书的复印件,⑨演出团演出照片。
(5)申报的优秀演出团所在县(市、区)文化局的推荐意见。
3.申报特色文化产品项目需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两份)
(1)申报单位的基本情况、发展规划,以及取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项目单位所在的县(市、区)文化局的推荐意见。
(3)项目申报单位为企业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①近3年(成立不足3年的自成立之日起)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②项目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⑤国地税登记证的正本复印件;⑥开户银行提供的资信证明;⑦资质证书以及获得的各项荣誉证书复印件;⑧相关产品照片。
(4)项目申报单位为合作社或协会的需提供相关合法登记证明。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务必高度重视考核巡查及自查工作,认真指导被命名单位按照要求撰写自查报告,并做好审查把关。
(二)凡不按时上报自查报告或报告内容简单敷衍了事的,省文化和旅游厅将予以通报。
(三)文件下发到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后,请市(州)文化和旅游局将文件精神尽快通知到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和企业,并按时组织上报相关材料。
附件:1.第七批“三个一”工程命名单位
2.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促进全省县域文化产业发展
“三个一”工程申报表
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
2020年3月27日
(联系人:董金昱联系电话:0851-85570051,18684118992
徐芳芳 18798719776)
附件
第七批“三个一工程”命名单位
(20个,排名不分先后)
一、文化产业示范村(7个)
1.遵义市播州区枫香镇花茂村
2.安顺市镇宁自治县宁西街道高荡村
3.黔东南州从江县高增乡小黄村
4.黔东南州黎平县双江镇黄岗村
5.黔东南州丹寨县南皋乡石桥村
6.铜仁市德江县桶井土家族乡场坝村
7.黔南州三都水族自治县普安镇高硐村
二、特色文化产品(8个)
1.蜡染系列产品——贵州黔尚品民族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2.非遗土陶制品——遵义市播州区先才陶艺馆
3.安顺木雕地戏面具、傩戏面具——安顺大明屯堡文化艺术
发展有限公司
4.布依枫香染——贵州蓝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5.贵州蜡染、刺绣手工艺品——贵州唐人坊文化创意有限
公司
6.“蝴蝶妈妈”系列苗绣产品——贵州省施秉县舞水云台旅
游商品开发有限公司
7.水城农民画——贵州苗绘文化有限公司
8.彝文化系列文创产品——毕节市恒泰旅游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三、优秀演出团(5个)
1.贵阳星光艺术教育培训有限公司(贵阳木偶剧团)
2.贵州遵义九天仡佬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3.贵州飞歌文化演艺有限责任公司
4.盘州市地方戏艺术发展中心
5.毕节乌蒙演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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