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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关于推进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实施方案》

  • 时间:2022-07-28 01:3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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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省文化和旅游厅 省委宣传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深入挖掘我省文化文物资源精神内涵,开发兼具艺术性和实用性、适应现代生活需要、符合市场消费需求的文化创意产品,助力打造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作出了具体部署。

  《方案》提出,重点推动青海省图书馆、博物馆、柳湾彩陶博物馆等国家确定的试点单位提升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水平,着力培育省级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单位,激发全社会文化创新创意活力。积极引导文化文物单位内生动力,深入挖掘文化资源内涵,逐步形成符合我省文化文物单位实际、具有较强实用性和推广价值的文化创意产品,带动全省文化文物单位文创产品开发工作全面提升、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到2025年,省级试点单位达3家,各市州试点单位至少有1家,逐步形成具有青海特色、富有创意、竞争力强的文化创意产品体系。

  《方案》提出了9项主要任务,要求以市场为主体,成立文化文物创意产业联盟,统筹整合文化和旅游优势资源,加强在创意设计、工艺创新、市场营销、人才引培、品牌提升等方面合作,促进大企业大集团与中小微企业的协作,实现行业共同发展;鼓励试点单位结合自身情况,采取合作、授权等方式,引入竞争机制,吸引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创意产品研发、生产、经营等;建立完善文创产品开发信息名录,为创意设计单位、制造企业、金融机构、平台类企业等畅通信息渠道,培育一批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示范单位;支持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行业组织发展,促进市场主体资源共享、渠道共用,联合打造具有社会影响力的文化创意产品品牌体系;培育一批创新型装备研发和生产服务企业,加强文化创意内容和技术装备协同创新;实施旅游商品创意提升行动,依托文化、提升品质、引导消费;按照事业单位相关财务规定,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取得的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等纳入本单位预算统一管理;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按照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办法,合理确定文化文物单位绩效工资水平;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相关企业用足用好支持科技创新、改制重组和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


原文链接:http://whlyt.qinghai.gov.cn/qhwl/167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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