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农村日报全媒体记者 杜铠兵)12月28日,省政府发布2023年森林防火命令,明确2023年全省森林防火期为1月1日至5月31日,其中2月1日至5月10日为森林高火险期。 同日,省政府发布2023年草原防火命令。明确2023年全省草原防火期为1月1日至5月31日。 据悉,森林防火期和草原防火期内应当遵守用火的相关规定,对引起火灾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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