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旅游投诉受理的范围有哪些?
答:1.认为旅游经营者违反合同约定的;2.因旅游经营者的责任致使投诉人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3.因不可抗力、意外事故致使旅游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投诉人与被投诉人发生争议的;4.其他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
问:旅游投诉受理时限是多长?
答:按照《旅游投诉处理办法》之规定,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应当在受理旅游投诉之日起60日内作出处理结果。但全省各级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受理投诉后,将会第一时间了解情况、查明事实,积极安排当事双方进行调解,提出调解方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调解不成的,建议投诉人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问:游客在签订旅游合同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第一,在旅游合同中是不允许有“准几星级”等模糊性语言出现的,所以旅游者要与旅行社就房、餐、车的相应标准标注清楚、准确。第二,在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时,应要求在合同中载明由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次数、停留时间及购物场所的名称。第三,旅游者要将旅行社给予的旅游行程表,签字认可后作为合同附件予以保留,以防止旅行社货不对版。
问:游客在旅游过程中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第一,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要警惕以“免费”、“低价”为卖点的宣传招徕行为,对旅游产品的价格要有合理的心理预估,以防贪小失大。第二,行程中,旅游者应警惕各种“诱购”行为,甄别以“店庆促销”、“攀老乡”、“祈福避祸”为噱头的购物陷阱,慎重鉴别产品的质量和价格,防止被欺诈。第三,旅游者在购物时,应要求商家开具发票并保存好购物小票,发票上要加盖商家发票专用章或财务章,并标明购买商品名称、数量、单价,旅游者收到发票后要仔细核实清楚。如商家拒绝开具发票或拖延开具发票,旅游者须谨慎。第四,旅游过程中与旅行社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的原则协商解决或在行程结束后按《旅游合同》中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解决。旅游者不得以服务质量等问题为由,拒绝登(离)机(车、船),或采取其他过激方式拖延行程、扩大影响及经济损失,以强迫旅行社接受其提出的条件。否则,造成经济损失扩大部分将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问:旅游者一旦发现自己的权益受损,如何维权?
答:游客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四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时,保留好相关证据材料,可以通过下列途经解决:
一、与旅游经营者协商解决;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问:游客通过搜索引擎网站搜索“旅游攻略”“热门旅游景点”等字样,联系“旅游规划师”“旅游顾问”等网络客服,通过网络聊天沟通后,直接在网上预订行程并交付团款,出现宣传与实际不符、增加购物项目等风险,将如何应对?
答:游客应谨慎搜索网络旅游产品,应注意以下几点,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一是选择正规在线旅游平台的旅游产品,核实旅行社的经营资质,谨防上当受骗;二是需签订旅游合同并仔细查看行程安排,不可偏信网络客服的口头宣传与承诺;三是参团前要认真阅读旅游合同,对合同中约定的景点、住宿、交通工具等细节进行确认,避免旅行途中发生纠纷;四是在行程中如果发现旅游企业有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及时向文化和旅游管理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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