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贵州省委员会:
你委提出的《着力扭转贵州旅游产业小、散、弱局面,推进旅游产业化的建议》已收悉。感谢你委对我省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紧扣“千企引进”工程,引进培育一批旅游优强 企业,推进集团化发展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小落细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推动旅游业实现持续快速增长。一是发展定位与时俱进。提出了加快建设多彩贵州民族特色文化强省、多彩贵州旅游强省,打造国际一流山地旅游目的地和国内一流度假康养目的地的新目标新定位。二是投资拉动支撑有力。连续多年推进100个旅游景区建设工程,“十三五”期间,旅游业累计完成投资1768.59亿元,今年1至5月,全省旅游产业化项目累计完成投资达529.34亿元,有效带动固定资产投资。三是产品体系日臻完善。连续15年召开全省旅游产业发展大会,连续5年成功举办国际山地旅游大会,推动观光类产品大幅增加,休闲度假类产品持续涌现,康体养生、户外运动、低空飞行及避暑、温泉、滑雪等新业态、新产品层出不穷,全省现有A级旅游景区465个,省级以上旅游度假区37个。四是文旅扶贫成效明显。建成标准级以上乡村旅游村寨、农家乐经营户等2400余家,省级以上乡村旅游重点村达189个,38个村进入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录,挂牌192家非遗扶贫工坊,10个案例入选世界旅游联盟旅游减贫案例。2016年以来,文化旅游累计带动112.43万贫困人口受益增收,越来越多的贫困群众分享了文化旅游发展红利。
(二)按照省委、省政府推动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化四个轮子一起转的安排部署。以项目支撑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按照“12345”产业链推进模式,坚持一长领衔,推动千企引进和千企改造“双千工程”,实现工作链、产业链、价值链“三链合一”,强化龙头企业、专家团队、基金支持、人才保障“四位一体”,推进政、产、学、研、金共同发力,推动旅游与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催生新业态、延伸产业链,形成新的增长点和增长极。同时,聚合产业链思维、产业布局、产业项目、产业园区、产业融合、产业体系等“六产联动”,推动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大力开展文旅产业大招商工作。一是制定方案,明确招商目标任务。制定《2021年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招商工作方案》,明确:2021年发布文旅招商项目1000个以上,招商引资到位资金计划目标800亿元;并将目标和任务分解到各市(州)文旅部门。二是精心谋划,编制包装招商项目。为更高效精准的开展新一年的文旅产业招商,通过对全省文旅项目的收集梳理,,分为11个类别,通过对这11类涉及文旅项目的整体梳理和掌握,大大的提高了我们在对外招商工作效率及成效。同时编制(精包装)20个影响力大、带动性强、补短板足的项目。三是高度重视,厅主要领导带队外出招商。3月8日—12日,我厅许风伦副厅长、贺国锋副厅长率队赴广东省开展专项招商引资工作。4月19日和21日,我厅在山东省济南市、广东省广州市分别召开“2021年贵州省文化和旅游产业招商引资对接会”,25日在重庆市召开文旅招商座谈会,先后实地考察走访了融创文旅城、重庆旅投集团。5月19日至21日,谭炯副省长带队我厅在江苏省南京市、浙江省杭州市、上海市分别召开“2021年贵州省文化旅游产业招商引资对接会”,与江浙沪三地近三百名文旅企业家们共叙友谊、共商合作、共谋发展。
(四)大力培育旅游优强企业。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旅游产业发展工作。2020年12月31日,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旅游产业化建设多彩贵州旅游强省的意见》,对培育壮大旅游市场主体提出了明确目标。为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和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培育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旅游龙头企业,带动旅游企业做大做强,催生更多的旅游市场主体,扎实推进旅游产业化,推动旅游产业化与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四个轮子”一起转,提升旅游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进一步细化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在前期开展旅游产业现状大调研的基础上我厅制定了《贵州省大力实施旅游市场主体培育行动方案》(目前已送审,以下简称方案)。《方案》结合全省旅游产业发展现状大调研情况,对全省旅游市场主体进行摸底调查。按照国家统计局2018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旅游及相关产业共计分为旅游出行类、旅游住宿类、旅游餐饮类、旅游游览类、旅游购物类、旅游娱乐类、旅游综合服务类、旅游辅助服务类及政府旅游管理服务九大类。结合我省实际,此次重点梳理旅游出行、住宿、餐饮、游览、购物、娱乐、综合服务七大类情况。经初步统计,此次重点调查的七类旅游市场主体共104173家,其中国有企业982家,民营企业1.26万家。《方案》主要从旅游市场主体培育行动的工作原则和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三个部分,提出了市场主体培育的思路、办法、举措,框架清晰、责任明确,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1.工作原则和目标部分,明确了工作原则是努力培育壮大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旅游龙头企业,催生一批生龙活虎的旅游中小微企业及市场主体,形成旅游骨干企业顶天立地、中小微旅游企业铺天盖地的发展格局。到2025年,力争全省新增旅游市场主体10000家以上,规模(限额)以上旅游企业达4000家以上,年营业收入超亿元旅游企业达到100家以上,主板上市文化旅游企业实现零突破,达到3家以上,全省旅游市场主体规模化、品牌化、市场化水平大幅提升,企业总量和实力进入全国先进行列。2.重点任务部分,提出摸清旅游市场主体情况,建立旅游市场主体产业链图谱,积极稳妥推进国有旅游景区和涉旅国有企业改革,引进国内外优强旅游企业,深入开展旅游市场主体“四转一上”工程,促进旅游市场主体集群发展,引导旅游市场主体差异化发展,支持相关行业协会做大做强等重点任务。3.保障措施部分,对组织保障、资金支持、政策保障、宣传保障、人才保障予以明确。同时明确旅游市场主体分类培育目标要求,培育措施、目标和责任分工等。
二、大力做好存量改革,推动现有旅游业态提质增效
去年以来,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对旅游业供给侧和需求侧均产生了巨大冲击,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出台了实施支持文化旅游业恢复并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在全国率先全域有序开放全省旅游景区,与携程集团联合举办文化旅游业复苏大会,调挤近2亿元资金扶持1246家文旅企业渡过难关,筹集资金发放文化旅游优惠券促进消费,在全国率先推出“一码游贵州”智慧旅游平台,总访问量已突破2亿人次,持续为8个对口帮扶城市“量身定做”优惠旅游产品,科学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旅游市场恢复发展,有效对冲了疫情对旅游业的冲击,有力促进了企业复苏、产业提振、信心倍增。目前,全省465家A级旅游景区,开放453家,总体开放率97.42%;旅行社687家,已复工复产旅行社610家,复工复产率88.79%;223家,已开业208家,开业率为93.27%,平均出租率为54.89%。1—5月份,全省接待游客2.59亿人次,实现旅游收入2430亿元(现统计口径),“五一”假期全省累计接待游客3412.14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167.96亿元,从目前情况看,我省旅游复苏势头强劲,相关指标处于全国前列。
(一)推进旅游景区提档升级。我们将主动适应旅游消费需求变化,大力推动旅游供给侧改革,创新旅游业态、产品供给和经营方式,升级游客的体验感和企业经营模式,打造更多吸睛点、兴奋点、消费点和网红打卡点,实现游客满意和旅游盈利的“双赢”。加快推进“旅游+”“+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用好生态、气候、温泉、山地等资源禀赋,以文旅融合为根本,大力推动旅游与农业、工业、体育、教育、交通、商业等产业融合,大力发展休闲度假、康养健身、山地旅游等更多新业态、新产品、新模式,拓展旅游产业边界,增加旅游综合效益。
(二)大力发展旅游商品产业。一是推进旅游商品规划编制、基地评价标准工作。根据全省旅游产业化推进大会精神及省领导关于推动旅游商品发展的有关要求,我厅正在加快修改完善《贵州省“十四五”旅游商品产业发展规划》。完成历年获奖旅游商品情况梳理,汇编形成《贵州省旅游商品获奖汇编》。持续开展贵州省旅游商品及旅游装备协会会员招募,修订完善《省旅游商品与旅游装备协会章程》。按程序完成立项等工作并启动制定《贵州省文化旅游商品基地规范与评价》标准工作。开展旅游商品购物街区、基地等培育情况调度,推进“贵州绿茶”、老字号等进景区,组织旅游商品企业参加中国特色旅游商品大赛等。二是我们将深入挖掘旅游购物、娱乐消费潜力,支持苗绣、“贵银”、蜡染等民族工艺产品及品牌做大做强。大力发展夜间经济,着力打造“流光溢彩夜贵州”,鼓励有条件的景区景点开发夜间特色旅游体验活动,每个市(州)中心城市至少打造一个具有鲜明地方特色、文化娱乐商业融合的夜间经济街区。
(三)做大旅游娱乐文化业、大力引进国内外优强旅游企业及人才。催生更多经营主体进入旅游市场,支持涉旅小微企业做精、做特、做优、做新,支持本土旅行社、旅游酒店、旅游车队、商务会展、乡村旅游经营单位等做大做强,深入开展旅游企业“四转一上”工程(个转企、企转规、规转股、股转上、企上网),支持旅游企业扩规模、强实力、创品牌,推进旅游业集群化发展。充分发挥省属国有旅游企业的行业带动作用,支持各地培育旅游龙头企业。聚焦品牌酒店、特色民宿、旅行社、文化休闲、旅游出行、旅游装备和商品制造、旅游新业态等领域,分类梳理清单,找准行业头部企业、上市公司,精准上门招商。推进我省与相关单位签署的涉旅重大战略合作协议清单化、项目化落实,支持央企以及优强民营企业在黔拓展业务、扩大投资、设立子公司。
(四)提升旅游餐饮品质、重点开发民宿等特色产品。一是去年5月以来,我厅召集贵州旅游协会、贵州黔菜传承文化研究院、贵州省标准化院、贵州省餐饮行业商会、贵州省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贵州省食品工业协会、贵州省食文化研究会、贵州省质量协会等8家可制定标准体系的行业协会或学院,发出标准体系制定邀请,同时商请市场监管局标准化处就有关要求进行了培训,正式启动黔菜标准体系制定工作,目前该标准已经完成评审,正在按专家组意见修改完善后报批。二是制定出台《贵州省民宿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促进贵州民宿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文件,引导民宿业有序健康发展,持续开展乡村旅游标准化评定。到2025年,全省标准级以上民宿、客栈、农家乐达5000家以上。
三、以“双一流”为目标,构建新型旅游产业体系
为加快建设国际一流山地旅游目的地、国内一流度假康养目的地,加快建设多彩贵州旅游强省,实现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定位,推动旅游产业化与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四个轮子一起转。6月7日炳军省长亲自组织召开了全省旅游产业化推进大会,就加快推进旅游产业化进行了全面部署。
(一)构建新型旅游产业化服务体系。我们将在《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旅游产业化建设多彩贵州旅游强省的意见》(黔党发〔2020〕27号)的基础上,制定并按程序报批和印发“一意见”即《关于加快推进旅游产业化奋力实现旅游大提质的实施意见》,“一办法”即《贵州省旅游产业化目标体系及考核评价暂行办法》,“四方案”即大力实施市场主体培育、业态升级、服务质量提升、盘活闲置低效项目攻坚四大行动方案,“一制度”即《贵州省旅游产业化统计监测报表制度》,“一规划”即《贵州省“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等8个文件,加强推动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顶层设计,明确文化旅游品牌创建、市场开拓等促进消费相关政策措施,支持苗绣、“贵银”、蜡染等民族工艺品做大做强,推动农特产品、手工艺品、文创产品转化为旅游商品,支持市(州)建设旅游商品生产基地和购物示范街区,健全完善旅游服务场所线上线下产品联动体系,探索快速提货和直接快寄到家服务模式,推动贵州旅游商品进机场、高铁站、高速公路服务区、旅游集散地、景区、酒店、乡村旅游重点村及线上销售平台。引导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制定出台贵州省智慧景区建设综合评价标准,完成全域旅游数字化升级项目建设。加强智慧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一批旅游景区、智慧旅游建设项目纳入国家“新基建”投资重点项目。在“一码游贵州”基础上,着力构建“贵州旅游”全域智慧旅游平台,加快建立流量共享、互利共赢的利益联结机制,强化智慧监管、服务、营销等功能,提高产品服务、企业治理智慧化程度。推动5G网络在4A级以上旅游景区深度覆盖,3A级以上旅游景区实现核心区覆盖。推进旅游业与大数据产业深度融合,做实做深“互联网+旅游”,大力培育云旅游、云直播,发展线上数字化体验产品,鼓励定制、体验、智能、互动等消费新模式发展,打造沉浸式旅游体验新场景,促进旅游业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
(三)持续推进景区品质化、高端化。我们将持续着力推动多彩贵州民族特色文化强省和旅游强省建设,大力推进文化+旅游+多产业深度融合,优化产业布局,突出地域、民族特色。重点实施长征国家文化公园贵州重点建设区项目,坚持规划为引领,依托长征主要行进线路,以红军长征历史事件为主脉,串联遵义会议、黎平会议旧址等重要节点,将红色旅游与民族文化相融合,建设一批红色文化旅游创新发展示范区。以建设国内一流康养度假目的地为目标,推动黔东南州首批国家级15个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创建等康养旅游工作,为中医药健康旅游规划编制提供智力支持,进一步促进贵州省康养文化旅游发展,提升文化旅游+多产业融合发展水平。
(四)结合多方渠道,加大人才培训力度。我们将加强与知名旅游院校、著名旅游集团合作,重点引进一批会策划、懂经营、善营销的领军型、高层次旅游人才。鼓励支持省属高等院校兴办文化旅游专业,办好贵州文化旅游职业学院,创建更多文化旅游重点实验室,依托省内外高校,加强旅游产学研结合示范基地建设,推动产教深度融合。制定旅游从业人员专项培训规划,分级、分类、分期开展培训,开展景区导游和博物馆、纪念馆等的讲解员全覆盖培训,全面提高旅游从业人员业务素质。
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司卫南;联系电话: 8557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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