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人民政府: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印发的《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1年版)》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事项的通知》(桂政办函〔2022〕7号)要求,我区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1年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2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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